2020年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定于2020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9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岗位需要的相应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9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医院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主管部门和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10月下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二)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爱宾路(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0772-4270077。

  监督电话:0772-4270300

  点击下载>>>

  2020年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75个职位、1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3到5人,由市人社局、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荔浦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w5i4)

  2.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speo)

  3.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wbd)

  4.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14oh)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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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柳州三江县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0年广西柳州三江县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7.参加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选不得报名(含自主招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均以2020年8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8月6日(含本日)至2002年8月5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4日(10:30-12:00)

  地点:三江县侗乡国宾馆一楼国宴厅

  2.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4日到招聘单位报名(学校放假期间请与报考学校联系人提早联系)。

  (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系统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照上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关键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参加考试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六、考试

  (1)教育系统

  (一)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的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8:30—10:00

  笔试地点:三江县民族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宜镇文振路2号)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试讲。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10:30开始

  面试地点:三江县民族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宜镇文振路2号)

  (2)其他事业单位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根据用人单位意愿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教育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详见附件1: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监督电话:

  三江县教育局:0772—8611593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612039

  附件:

  1.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表(提取码:da31)

  2.三江县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提取码:abpz)

  3.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f01q)

  4.专业目录(2020版)(提取码:3q4r)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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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职工,改善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4.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4月20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4年4月21日至200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4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达到一定人数时,岗位要增设筛选程序(详见下文)。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y.nanning.gov.cn/)“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 至4月26日17:00。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网上改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7: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8日8:30 至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3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0年4月29日8:30至5月10日17:00。

  (三)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1.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21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20人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 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每个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1.确定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报主管部门备案。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应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形式、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计算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广西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招聘教职工599人公告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市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南宁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工作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1056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2020年度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4z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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