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3家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见《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前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以报考者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以及资格证专业、类别、范围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完毕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将初审材料统一交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医保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资格复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发放《考核通知书》。其中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大于10:1的岗位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并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笔试相关事宜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降至2: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底通过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五、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体检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有关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8-86360227(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28-81330522。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2024年云南楚雄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经姚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公开招聘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为:局属事业单位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花卉技术岗位1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岗位1名,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环境资源保护岗位1名。详见《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5月1日(含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行政拘留(含)以上及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参照公务员不得录用条款)应聘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20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①《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填写完整,主要经历从高中入学开始填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扫码认证(在线认证)的一律视为无效学历;2024年毕业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④《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4.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应聘人员将应提供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档,文件名称命名为“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XX岗位报名文件+姓名”。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cjs514461@126.com。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报名开始后,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名时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2.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方式一: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3:1的岗位,采用专业素质考试(笔试)+面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排名在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三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现场公示,并以电话方式告知本人。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10:30,地点:姚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方式二: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测评的内容为: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数的具体计算方法按试题评分要求、规则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单位发出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2)考生成绩待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最终成绩以面试得分为拟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考察和体检。
 
(四)资格复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双一流建设学科、双一流院校毕业、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优秀毕业生、具有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本地生源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上述顺序还不能确定的进行加试(面试),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在所有考试结束后进行,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终止后续聘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3.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紧缺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借调)。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姚安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13638795050(陈老师)。
 
五、监督举报电话
 
1.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2.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附件: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招聘方案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第一日,即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ttic.org.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将《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cxzxbgs@tj.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
 
  创新中心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原因。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
 
  采用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创新中心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创新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创新中心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7891047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2.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应聘报名表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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