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象州县中小学教师第五次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29日讯: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关于同意象州县2021年通过直接面试引进县城中小学教师人才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学科教师需求,象州县将组织开展2021年第五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3日~200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象州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及县城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年以来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已列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和《聘用控制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10月15日上午8:00~12:00。
发布公告之日起,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现场报名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实行异地交叉使用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3名,异地考官4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须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地点和时间:2021年10月16日8时在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开始面试。
(六)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试讲教材选用象州县2020~2021学年度所用教科书。教材、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讲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九)聘用。通过面试考试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即可到岗任教。
(十)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体检人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于2022年1月13日前完成招聘工作。
(二)签订合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八、其他事宜
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象州县委编办、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综合股:0772~4305922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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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象州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五次)
2021年度象州县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五次)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26日
2021年河池市巴马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7日讯: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类、卫生类、教师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52人(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即1986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岗位(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计划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方式。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面试洽谈及考核、体检的办法组织公开招聘。
四、双选会招聘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
(一)时间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9:00-17:00(9:00-12:00现场报名,13:00-17:00洽谈面试)。
(二)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
(三)报名要求
1.2021年10月30日双选会当天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核验。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填写《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
3.报名人员须填写《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洽谈面试
双选会招聘洽谈面试方式。洽谈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洽谈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六、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或5年最低服务期限,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巴办发〔2017〕64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巴办发〔2019〕113号)条件的,享受相关人才激励政策。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会。
咨询电话:0778-6221327(自治县党委组织部)
0778-6212078(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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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4.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10.25
5.《巴办发〔2017〕64号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暂行办法》
6.《巴办发〔2019〕113号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广西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招录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2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广西户籍,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二、招录岗位
1名办公室内务人员;1名值班室人员
三、工作内容
分别负责办公室内务和值班室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单位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
四、薪酬待遇
根据北政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工资标准为:每月2300元(其中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2100元,甲方支付200元)
五、工作地点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广东路85号)
六、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北海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一号楼5楼507,联系人:苏冠华,电话:0779-2055866)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并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
(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1.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北海市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
2.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3.面试及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北海人才网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广西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37c1b221bb64d3f8b06ef543bc02b7a6)
2021年柳州市教育局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我局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资历、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年龄界定: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7月19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8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所需资料电子版发到人事科邮箱(jyjrsk2008@163.com)。
3.咨询电话:0772-2815940。
4.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报名表(含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详见附表2)。
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我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局将电话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由面试考官就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语言表和逻辑思维能力等对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所有考官评出的同一要素分值,取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按照考试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标准执行。月工资由岗位绩效工资和资历工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柳州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标准的280%计发;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标准的230%计发;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标准的200%计发;1类辅助管理岗位按照标准的200%计发;2类辅助管理岗位按照标准的180%计发。
资历工资按照每年25元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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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