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来华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9名(基层一线,男性);
岗位二: 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 5月22日止;
(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还须携带填写好的《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71692240 @qq.com邮箱)。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3.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72-4226305。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0513.xlsx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2021年第二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要求
综合岗位2名,男女不限,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有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劳动薪酬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劳动薪酬为3500元/月(含五险),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聘用期限和方式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综合股。电子信箱:zhengwuxb@163.com ;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综合股;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2个工作日内,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以上公告,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小梁;联系电话:0772-6427145。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7月9日
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2021年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宣县社会治安管理力量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武宣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0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勤务岗位27名(男性)
岗位二:文职岗位3名(2男性,1女性)
二、招聘依据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勤务岗位辅警和文职岗位辅警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6日-2003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中国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法学专业、新闻传媒专业、档案管理专业优先);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狐臭、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8月10日止;
(二)报名地点:武宣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训练管理办公室(县公安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须填写《武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程序。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测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安武宣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二)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含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人民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以及辅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安武宣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三)面试:1.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2.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3、面试组织。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安武宣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
2.考核。考察政审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和走访等的政审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对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公安局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经局党委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具体岗位。
(六)公示、审批、聘用按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六、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福利待遇
1.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849.7元,含五险单位、个人部分)。
2.其他福利待遇:
(一)享受加班费(每月不超过600元)、伙食补助(每月300元)、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七、强化纪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武宣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莫警官、梁警官,联系电话:0772-5211496。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商调若干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象州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象州县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象州县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及其他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503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行政中心5楼503室,电子邮箱:xf4362215@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
(五)确定拟商调人选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丽萍,联系电话:0772—4352580。
附件: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