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为18-35周岁,男女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环境科学类、计算机类、化工与制药类、中文类专业的优先聘用;从事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先聘用;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面试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地点: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忻城县芝州二路145号)。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联系人:黄旋,联系电话:0772-55112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一般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专业技术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食宿自理。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7.19).xls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9日
2021年忻城县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部门人员缺口,根据人员需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3名,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忻城户籍或者在忻城县常住人口;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
(七)专业不限,医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医疗保障局(县中心广场榕蝴路4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樊雪萍,联系电话:0772-6407859。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及实际操作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全县统一,劳动合同半年一签。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