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来宾市市直学校参加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招聘120名教师公告

  来宾市市直学校参加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文件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的批复》(来人才复〔202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来宾市市直学校参加2023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招聘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1日至2005年2月1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3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2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来宾市2023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7日12:00。报考人员将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及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报考的学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周六)9:00-14:00;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7号厅B区)。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及《来宾市市直学校2023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可以先报考,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等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部分岗位需要证明工作经历、职称等证明材料的,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招聘单位将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最后一天报名的,当日17:00前反馈审查结果)。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在招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四)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安排。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大于20人,则需在现场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时间30分钟。笔试结束后,由来宾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评卷,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组织。

  1.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2.面试内容:教材为来宾市目前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来宾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制。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中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相关人员请按各专场双选会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参会。

  咨询电话:

  各岗位用人单位,按岗位计划表的联系方式联系;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科,0772-4228526。

  附件1:来宾市2023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23.2.10.xls

  附件2:来宾市市直学校2023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23.2.10.doc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广西合山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暨应急救援队队员公告

  

  合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森林消防暨应急救援队专(兼)职队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任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桂森防字(2019)8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合山市应急局决定在合山市辖区内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暨应急救援队专职队员(以下简称:队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森林消防暨应急救援队员6人,男性,主要承担合山市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抢险等任务、协助做好全市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服从指挥,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反应灵敏,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

  (四)队员,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五)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消防烈士和因公牺牲消防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消防专业高校毕业生,有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

  2.计算机科学应用技能较好的、熟练操作使用无人机、执B1级驾驶证的优先招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应急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 1日至2023年4月 15 日

  (二)报名地点:合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合山市人民中路2号,办公楼202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还需持《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合山工商银行营业厅开具)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合山市应急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合山市应急管理进行现场或邮寄报名(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2号2楼,联系人:张映杰,联系电话:0772-8917861)或邮箱报名(hssawb2005@163.com)。

  (四)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的标准,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项目
分数

10米×4往返跑

  

800米跑

  

俯卧撑(个/分钟)

  

备注

  

60

  

14秒4

  

4分30秒

  

15

  

达到几个标准为60分。未达到按0分计算

  

70

  

14秒2

  

4分20秒

  

20

  

80

  

14秒

  

4分10秒

  

25

  

90

  

13秒58

  

4分0秒

  

30

  

100

  

13秒56

  

3分50秒

  

35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设置的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五)岗位递补。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体能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体能考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

  (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合山市政府批准同意,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和单位社会保险部分),试用期内工资3300元(含个人和单位社会保险部分),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三)其他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为队员发放工作服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加入工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作期间的请休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报名时除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外,应填写一个应急联系电话。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三)凡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合山市森林消防岗位资格。

  八、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2-8917861(合山市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

  

合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文件下载:

  合山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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