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07日讯: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团队合作意识强,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以下条件的择优聘用:
1.办公室工作经历或财务工作经验;
2.地理国情监测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
3.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相关专
业。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能够应对突击性工作安排,服从常规性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作安排。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修订)》(金办发〔2021〕40号)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类标准执行,26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2100元/月。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积极,可推荐评定相关专业职称。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1月6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9日。
(三)报名方式:1、应聘者填写《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邮箱:jxxzrzy@163.com;2、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地址:金秀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局办公室(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137号)。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772-6212908。
(四)资格审核:由金秀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范围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时间待定(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通知为准);地点在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聘用:综合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审查和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2-6212908(金秀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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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
2022年广西来宾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44人公告
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象州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发〔2019〕43号)、《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来人才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象州县2022年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工作,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引进我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2022年象州县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为准;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参加象州县2021年至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5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将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5月6日8:00至5月13日12: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如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名额确定面试人选)。属于医疗卫生岗位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展,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二)面试内容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非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医疗卫生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评形式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象州县委组织部、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开展。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六)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象州县委组织部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象州县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象州县区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象州县委组织部咨询。
1.地址:广西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97号县委四楼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咨询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0772—4352036;邮箱:xzrcfzfwzx@126.com。
附件2:象州县2022年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docx
象州县委组织部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用人单位: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地点: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性别
1.编外普通员9名,不限性别;
2.编外司法2名,限男性;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身上有纹身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条件优秀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3.具备运用电脑办公能力。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员优先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事务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写作能力较强者。
2.司法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学历。
3.在同等条件下,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邮寄到指定地址,或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合并压缩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通过初审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审核原件。
3.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503室(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190号,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5322875;联系人:张科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岗位技能测试、面谈
1.报考司法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
2.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对象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研究进行递补聘用。
六、待遇及其他
1.司法辅助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行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正式聘用待遇:每月3644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差旅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负责解释。
来宾市产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2月18日
2022年广西来宾市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来宾日报社、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定于2022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报社1人、电视台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采编专技人员3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应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 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发送邮箱:报社岗位邮箱lbrbrjb@163.com,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0772-6653605;电视台岗位邮箱lbtvrlzy@163.com,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772-4221648。
4.网络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者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打包发送到邮箱。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者。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30日。
6.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中心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在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中心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5月。
(二)考核
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和我中心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1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包括:考核人选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获奖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考核人选的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况;复查考核人选报考资格。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
我中心组织报考者的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可以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6月。
(四)审批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中心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98号(报社)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568号(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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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融媒体中心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