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http://www.njqi.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事部门邮箱:nj_zjyzp@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考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基本信息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00。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25-8667381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基本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405/t20240509_4662011.html

202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第二批硕士研究生)

2024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第二批硕士研究生)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西路6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4日9∶00-6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4日9∶00-6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4日-6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4日9∶00-6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硕士研究生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1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试讲。

如报考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6倍,则在资格复审前增加笔试环节,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面试前公示。笔试仅用于筛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近5年的教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主持省级以上规划课题、教改课题、高校哲学课题等1项以上;主持或以核心成员身份(前5位)参与的课题获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近5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教学比赛、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获奖;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负责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领军人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含培养对象)。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3.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419879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24年6月3日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硕士研究生) - 岗位表.xlsx

原标题: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6/3/art_78506_11261788.html

2024江苏无锡市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9人(一)公告(B

2024江苏无锡市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9人(一)公告(B类)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B类)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内,或根据规定不得辞职、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网址: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报考人员可在网站“考试专栏”查看报名入口及报考信息。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6:00。

2.现场报名采取电话预约制,需要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网络报名同时间段内拨打岗位简介表(附件)上的现场报名预约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并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经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延长现场报名时间。

(2)网络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审核人员将及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节假日审核有延迟,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报名审核的同时会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实。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2.网络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建议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未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导致未能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3.各岗位开考比例1:1。

三、考试

(一)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于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

B类技术后勤类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以专业考核或面谈等形式开展,主要考查岗位专业知识与能力素养,报名成功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985125、87987702。

本次招聘网络报名考务工作由宜兴市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协会承担,网络报名信息将在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考试专栏”公布,技术服务电话:87992474(分机号8020)。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宜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执行,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七、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岗位简介表(B类)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2024年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公告(B类)

文章来源:http://www.yxhr.com.cn/rdkx/3744.jhtml

2024江苏无锡市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51人公告(A

2024江苏无锡市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51人公告(A类)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A类)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未就业、符合“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保留应届生身份在规定政策期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期内,或根据规定不得辞职、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报考人员可在网站“考试专栏”查看报名入口及报考信息。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12:00-6月1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4日12:00-6月12日12: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审核人员将及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节假日审核有延迟,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实。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每人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未按时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建议报考人员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未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导致未能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3.各岗位开考比例1:1。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考试专栏”的“已报名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该“考试专栏”予以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如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该岗位不进行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因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达比例而仅进行面试的岗位,该成绩即总成绩。其他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否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985125、87987702。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宜兴市人力资源管理行业协会承担,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宜兴人力资源服务网(www.yxrcez.com)“考试专栏”公布,技术服务电话:87992474(分机号8020)。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宜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执行,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岗位简介表(A类)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2024年宜兴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公告(A类)

文章来源:http://www.yxhr.com.cn/rdkx/3743.j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