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人公告

2024年福建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派驻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

1.武装部工作人员,1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可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2.保洁办工作人员,2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为外勤,需持有准驾车型为E级以上驾驶证。可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驾驶员,1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2年以上且准驾车型为C1级以上驾驶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4、消防中队工作人员,3名,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消防退役人员及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7:00,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全部内容,并将以下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shenhuzhen@msn.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

(4)取得学位、拥有驾驶证等相关技能认定或相关荣誉证书的,请一并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照片、扫描件应为每项单独的JPG文件、BMP文件或PDF文件格式,并与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一起打包压缩为RAR文件或者ZIP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的文件名为“报名岗位全称+报名人姓名”。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和政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天内,向深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公示及聘用。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沪沪江听潮”公众号予以公示7天。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雇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派至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工作,劳务派遣期限2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派遣期间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的日常管理由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规章制度,服从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管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人员,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执行深沪镇人民政府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奖金等构成,缴交五险一金,提供住宿,可在机关食堂就餐。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端正应聘工作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递交个人应聘材料。招聘方不接受应聘方自行制作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对个人相片,身份证、学历等扫描件等基本信息缺失的应聘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在投递应聘材料前应自行了解晋江市深沪镇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信息及镇域情况,避免在面试、拟聘用、入职等环节中,以各种理由失约,对招聘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3.应聘人员应确定被招聘方告知聘用后,可在一周内正常入职上班。相关情况包括:待业人员可立即前往招聘方指定的地点上班、在职人员可在一周内完成原岗位工作交接后前往招聘方指定的地点上班、存在家庭或个人原因的人员可在一周内完成个人事务处理后前往招聘方指定的地点上班。

4.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在正式上班后,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深沪镇政府机关党总支或指定的下属党支部。

5.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非工作日因事务加班的,将对聘用人员发放加班补贴。聘用人员可加入工会,享受省总工会规定的会员福利。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5-88280512

附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关于招聘派驻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xrc.com/content/news/show/2805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7: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6:00;

5.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 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不予退回;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 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18日8: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所列剩余计划数将调整到其它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http://glxy.yzu.edu.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笔试:01—04岗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05岗位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考察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将对通过笔试的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3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事代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252712960、18252712961

联系人:见原文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8252712963

联系人:见原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4年6月4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xy.yzu.edu.cn/info/1037/4064.htm

2024年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

2024年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处级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职责是:研究、保护、传承、培训、推广京剧艺术;整理加工京剧传统剧目;收集、保存、利用京剧艺术资料;创作、演出京剧优秀剧目;培养京剧艺术人才;培育和拓展演出市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京剧演员(生行、旦行、净行、丑行)专业、戏曲导演专业

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6日以后出生);戏曲表演(武戏)专业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见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6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09时--20日17时

报名邮箱:sjzp2024@163.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所有附件按顺序合成为1个PDF文件,邮件主题和附件均以“2024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姓名”命名(例如“2024招聘+001+京剧演员(生行、旦行、净行、丑行)+张三”),如因邮件主题或附件名称不符合要求造成漏报的,责任自负。

通过邮箱提供电子扫描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准确,报考者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于1页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专本硕等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

④如毕业证书未注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考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确认,请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信息,并按照电子邮箱反馈内容进行操作。

3.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均可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提前7个工作日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通知,请注意查看通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剧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京剧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次日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公布笔试成绩,并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示栏张贴。

(三)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京剧演员(生行、旦行、净行、丑行)专业、戏曲表演(武戏)专业采取现场表演进行。戏曲导演专业采取专业素养综述、才艺展示以及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网站(http://zhuanti.hebnews.cn/node_354725.ht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90103(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85804(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74849993706lj&id=1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和城区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我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兴宁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共招聘9人,其中面向兴宁区在岗的镇(街道)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招聘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所在镇(街道)出具的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工作证明(报考岗位二的人员提供)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楼5楼508-1室(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初步定于6月底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2)属于兴宁区镇(街道)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3)属于退役军人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由用人单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兴宁区民政局备案。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朝阳街道办事处,0771-2410770;

民生街道办事处,0771-2869547。

附件查看>>>

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5936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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