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6人公告

202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6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重庆主城都市区、西部职教基地——永川区。学校占地710亩,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11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硕、博士401人、副高以上职称117人。学校拥有重庆市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重庆市首批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重庆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个教学团队;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全国财指委高职类专指委员、全国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裁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技术能手、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先进个人、重庆市名师、重庆市双师型名师、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重庆市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重庆市黄炎培优秀理论研究人才、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等各类优秀人才50余人。在68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近7万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报考资格现场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附件2、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同时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不在《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登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提交报名表后15日内进行修改。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学校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核前开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5)。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以及其他资料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剩余岗位情况在拟聘人员公示后7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cqcfe.com/)进行更新发布。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考核前开展,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面试。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知识等。考核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达到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岗位等级的业绩成果条件,方可聘用至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若达不到我校相应岗位等级的业绩成果条件,学校根据拟聘人员实际情况综合研究后低聘。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者,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可申请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50-60万元;博士+副教授引进待遇65-80万元;教授引进待遇75-90万元;博士+教授引进待遇95-110万元。具体待遇以签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为准。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3-49835824(钟老师)。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

2.附件2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4.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5.附件5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

原标题: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202404/t20240417_13138670.html

2024重庆荣昌区“一窗综办”综合窗口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4重庆荣昌区“一窗综办”综合窗口人员招聘2人公告

荣昌区政务管理办因“一窗综办”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55m以上,男性身高1.65m以上。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荣昌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金源路3号附2-1,二楼人事部)。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林老师(荣盾公司),联系电话:023-46780495;赵老师(区政务管理办),联系电话:023-46779582。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开展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人数达10人及以上,本次考核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政务服务相关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知识、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等内容。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1: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中旬,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和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选以“荣昌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荣昌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荣盾公司会同区政务管理办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五)考察。

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按体检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后续环节出现放弃是否递补及递补规则,以主管部门商定为准。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www.rongchang.gov.cn/bm/qzwglb/)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由重庆荣盾保安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一年一签)。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中,每月应发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工作餐、工会福利等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学历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计入本单位个人诚信档案,将不得再次报考我单位的相关招聘。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区政务管理办(代拟)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原标题:荣昌区“一窗综办”综合窗口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ongchang.gov.cn/bm/qrlsbj/tzgg/202404/t20240423_13152405.html

2024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团队劳务派遣助理招聘1人公告

2024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团队劳务派遣助理招聘1人公告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黄建峰课题组因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 招聘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高校科研工作,积极参与科研及项目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 拥有化学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或以上学位;

4. 熟练基本化学合成实验操作,熟悉基本表征仪器的操作与数据分析,如XRD,BET,SEM等;

5. 通过英语四级,能熟练阅读英文科研文献;熟练使用基本科研办公软件。

二、 岗位职责

1. 参与团队科研项目;

2. 协助团队进行日常科研管理及项目管理工作;

3. 协助团队做好科研成果整理、汇集、总结、发表等工作;

4. 完成团队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应聘时间与程序

请将应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mspmc@cq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科研助理应聘”。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5月6日。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凡做虚弄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 审核及面试

课题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如未过初审者恕不逐一告知),择优确认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 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以院聘方式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2024年4月29日

原标题: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团队劳务派遣助理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rsc.cqu.edu.cn/info/1039/4918.htm

2024重庆政协合川区委员会办公室招聘2人公告

2024重庆政协合川区委员会办公室招聘2人公告

为保障区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安排

驾驶岗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因工作需要经常性临时出勤,建议为合川区城区常住人员,有固定住所,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6年,实际驾龄满6年;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大局观,吃苦耐劳,具备极强的工作责任感、保密意识,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8.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汽车驾驶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公开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报名。

2. 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213室,联系电话:42757723。

3.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1份、《报名登记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驾驶理论知识内容。考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1.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按岗位招聘数量的1:3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人选。如进入面试对象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优先次序进入体检环节,若上述情况仍相同,则加试面试,直至分出高低分数。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条确定体检人选的优先次序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政协办公室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条“第五款”确定考察次序。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同类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区政协办公室牵头,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实施。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简章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政协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政协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政协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zwxx_101296/gggs_11/202404/t20240426_13161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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