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9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同时还须发送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科研业绩电子版材料至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接收邮箱(详见《招聘岗位表》)。提交上述材料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发送专业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只能从本次招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国家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单位引才的精神和要求,来自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且具备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所有岗位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根据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参加面试的,将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同一岗位综合评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多递补两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有研究方向(背景、基础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后相关研究经历证明材料;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提供1-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项等;上述材料1份原件及7份隐匿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复审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4.岗位及综合评议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表现等。

(四)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汤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004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查看>>>

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原标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ewrsc.jaas.ac.cn/zpxx/art/2024/art_e182777d8f9a49fbb82ce27eccfc7a35.html

2024江西赣州市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24江西赣州市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及相关病史;不酗酒;无违法犯罪、失信、酒驾、吸毒等不良记录。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白蚁防治工作人员(1人)

1.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限会昌本地户籍;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从事过有害生物防治行业的人员优先考虑;

4.薪资待遇: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止,有意向者请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请按附表格式填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能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文件以“姓名+报名材料”命名)发邮件至德欣公司邮箱hcdxrlzy@163.com,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贴好个人照片)送至会昌县商会大厦7楼德欣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人员不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未提交纸质资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由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考察和比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取消报名资格,此次招聘考试不受比例限制。

(三)考核安排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实操测试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对学历等基础条件不符合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了解履职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实操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使用消杀工具、office、wps办公软件等能否熟练使用。面试及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公示

面试及实操成绩合格者,按面试+实操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身体状况符合要求的正式录用。

(六)递补

拟录用人员无法入职的,经会议研究同意后,该岗位可进行递补录用,递补人员需经过体检环节,合格者给予录用。

四、联系方式

会昌县德欣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七楼)人力资源部温女士

点击下载>>>

应聘人员登记表

原标题: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chang.gov.cn/hcxxxgk/hc33/202405/bb151d173cc34fd68b585b61f324f67c.shtml

2024江西南昌大学校内外招聘公告202410期(9人)

2024江西南昌大学校内外招聘公告202410期(9人)

点击查看>>>

南昌大学2024年校内外招聘公告202410期

原标题:南昌大学2024年校内外招聘公告202410期

文章来源:http://rsc.ncu.edu.cn/zpxx/xwzp/2035e7500d7e4a7b823b404d6a6b0d81.htm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http://www.njqi.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事部门邮箱:nj_zjyzp@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考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基本信息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00。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025-8667381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基本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405/t20240509_4662011.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