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承德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公告

2024年河北承德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公告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经中共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32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确定。

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应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此次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6日通过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qu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www.pqyingcai.com(平泉英才网)。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关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按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岗位条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分组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

2.面试内容。

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等水平和能力。

3.面试要求。考生于面试前按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详见具体公告),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级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确保引进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 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www.pingquan.gov.cn/)。

2. 平泉英才网(网上报名、打印《面试通知单》):http://www.pqyingcai.com。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填报内容与选聘要求不相符的、提供不实、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7.咨询电话:0314-60650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8.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面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xlsx

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平泉市2024年度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ingquan.gov.cn/art/2024/4/26/art_2837_998590.html

2024年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年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是在中国科学院1959 年建立的甘肃省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的基础上,于1980 年成立的隶属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一类省级重点科研院所。主要任务是研究荒漠化危害规律及其防治技术,探索干旱区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承担国家重点治沙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开展荒漠化防治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人才培训等工作,为区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是目前全国唯一拥有独立法人的治沙科研院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荒漠化防治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

结合研究所工作需求,现将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列表中年龄均为周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另提供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用“岗位+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6347002@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6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多功能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90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考核小组成员通过应聘人员自述(或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30分钟,应聘人员自述(或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5分钟。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85分。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时间为考核次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对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网站(https://www.gsdcri.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人事科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晓娟:0931-7606103;15193157511

张卫星:13119300937

监督电话:0931-7606127

附件1:省治沙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xls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sdcri.com/view/1289.html

2024年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年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是在中国科学院1959 年建立的甘肃省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的基础上,于1980 年成立的隶属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一类省级重点科研院所。主要任务是研究荒漠化危害规律及其防治技术,探索干旱区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承担国家重点治沙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开展荒漠化防治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人才培训等工作,为区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是目前全国唯一拥有独立法人的治沙科研院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荒漠化防治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

结合研究所工作需求,现将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列表中年龄均为周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另提供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用“岗位+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6347002@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6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多功能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90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考核小组成员通过应聘人员自述(或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30分钟,应聘人员自述(或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5分钟。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85分。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时间为考核次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对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网站(https://www.gsdcri.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人事科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晓娟:0931-7606103;15193157511

张卫星:13119300937

监督电话:0931-7606127

附件1:省治沙研究所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xls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sdcri.com/view/1289.html

2024年山东聊城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山东聊城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未就业是指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在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总量控制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待遇

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事业编制(含备案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享受正科级(七级职员)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职务。

引进博士研究生在聊城地区购房可以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请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将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发送至邮箱:sxrczx@lc.shandong.cn。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2)学历、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 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见附件2)。

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方式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可先进行笔试或面谈,根据笔试或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或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最终以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博士研究生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谈,其他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岗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

附件:

1.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2.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

3.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岗报名表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岗报名表.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site_sxrmzfbgsb/channel_6576b861088606770a4469ec/doc_663def9f8b19faa390b2ae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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