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宁波市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关于招聘编外员工5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关于招聘编外员工5人公告

我院为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报经市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工8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规划岗位5名;测绘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其他要求。

4、岗位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一)报名

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11日。

地点: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三楼综合办公室311(电梯右转)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身份证(有职称证等其他相关证书的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填写《2024年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都可,网上报名发送报名登记表到邮箱地址13174893@qq.com,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经资格审查,如有招聘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5人及以下时,此岗位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

(三)体检

考试合格者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录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市局意见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如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递补。报到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我院基本工资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办法确定执行,与我院直接签订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合同。

四、其他规定

1、报名所需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资格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

2、本次招聘拟聘用对象公示等信息将在余姚市人才网站上公布。

3、本公告由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负责解释。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4—8955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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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招聘编外员工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余姚市规划测绘设计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员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info?newsId=4e1d1ffe490a4561b729ab04122e6396

2024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203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203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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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1)

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

报名登记表

工作经历证明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公告(2024.05.31)

文章来源: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2ECC9FC4A0E59C00

2024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浙江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证书、技工(技师)院校毕业证书、户籍、社保缴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二)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六)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请随时动态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9、0574-55889294(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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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4/5/31/art_1229099904_58996377.html

202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

202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加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相关要求(见附件)

注:招聘范围浙江指浙江省户籍或尚在浙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同),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严格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后,选择要报考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说明理由。初审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改报其他区(县)市招聘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将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规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予以公布(下同),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2.资格确认

面试前,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对象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确认通过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鄞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开始24小时前,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面试,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公示结束前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结束前书面提出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按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手续办理结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该招聘岗位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及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均为2024年5月31日(含)。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聘用人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的应当变更;同时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4.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如下(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0574-89582055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0574-89582319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9293242

监督电话:0574-8918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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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及岗位相关要求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4/5/31/art_1229172679_4395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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