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招聘7人公告

2024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招聘7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确保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天宾服务中心简介

天宾服务中心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主要承担全市大型政务会议场所和会务服务工作,承担离退休领导同志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接待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管理岗4名、专业技术岗3名,详见《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5月8日前),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持有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专业范围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自2024年4月24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北方人才网站

https://www.tjrc.com.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http://jgsw.tj.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6:00。

天宾服务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6:00。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两科,45元/科·人)。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15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16:00。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5日9:3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2024年6月5日起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机打表);

②身份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⑤专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已毕业人员的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原单位证明、有岗位描述的劳动合同等),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下,由天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面试结束后,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成绩。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换算为百分制。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4)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天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天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公示由天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正式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审核、备案与聘用

按照最新备案要求,天宾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天宾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社保增人登记等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如遇不可抗力需对招聘各项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固定座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咨询、技术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3605334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360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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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天津市天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zxbm.tjtalents.com.cn/wsbm_ggfb//beifang/WebPage.aspx?id=e30f9dfb3d754a66a8385b447aa82a61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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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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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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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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