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年中国美术学院12人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2024浙江年中国美术学院12人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我校前身为1928年由蔡元培、林风眠先生创建的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现代最早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高等美术院校,是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创始之地,被誉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摇篮”。

我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成绩均位列全国艺术类院校首位:美术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绩优异、稳中有进;在“双万”建设中, 28个本科招生专业中的26个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良渚、湘湖、张江五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9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4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rsps.caa.edu.cn/zp/#/home)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在网报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基本信息、简历附表信息、附件材料等),并在网报系统中提交岗位申请,生成《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报名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境外人员提交护照或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扫描件)。

②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连续填报(包括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材料。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中有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专职辅导员岗等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文本要求PDF格式。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材料审验环节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请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根据我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均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入围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我校将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察,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实习考察形式由用人单位决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 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我校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视岗位急需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通知公告”栏目和“中国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164623(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B408室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0571-87164617、87164784

报名期间若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87325998

附件下载>>>

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4/16/art_1229743683_58937902.html

202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市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为贯彻“三支队伍”建设要求,拓宽城乡社区干部队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街道(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50周岁以下,连续任社区正职满5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荣誉;(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任社区正职满两届或连续任社区正职满10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荣誉。具体荣誉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基本条件

1.现任江北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赋分、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赋分主要从工作业绩和奖励荣誉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突出考核实际工作能力,量化考核赋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2024年度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张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有效居民身份证;(3)相关学历证书;(4)街道(镇)党工委(党委)盖章的任职文件;(5)荣誉资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6)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由街道(镇)组织委员签名并加盖街道党工委或镇党委公章);(7)街道(镇)党工委(党委)盖章的量化考核赋分表1份;(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8号楼301办公室。

(二)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1.初试

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量化考核赋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和基层实务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内容;基层实务知识,侧重对城乡社区治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量化考核赋分满分为50分,成绩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计入初试总成绩。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务必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及面对基层群众矛盾化解、关系协调、组织动员、攻坚克难等能力、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笔试成绩+量化考核赋分)×40%+面试成绩×60%构成,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以笔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门面试。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综合评价其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等。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公示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统一纳入街道(镇)所属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应继续留社区工作至少满5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聘用结果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根据规定,拟聘用人员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的应当变更,逾期未办理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中共江北区委组织部 0574-89184535;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4-87668176。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北区委组织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荣誉目录

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量化考核赋分表

2024年度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度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4/4/24/art_1229105199_58957662.html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位于宁波城市东部,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与甬江科创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定位为甬江科创区的数创港。宁波高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又高又新”的战略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目前,宁波高新区正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年龄要求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暂定2024年5月初。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招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根据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考试方式,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关注网站公告。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下载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部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本人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点击查看>>>

1.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4/4/22/art_1229021956_4382372.html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位于宁波城市东部,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与甬江科创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定位为甬江科创区的数创港。宁波高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又高又新”的战略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目前,宁波高新区正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年龄要求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暂定2024年5月初。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招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根据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考试方式,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关注网站公告。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下载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部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本人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点击查看>>>

1.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4/4/22/art_1229021956_4382372.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