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202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面向相关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东北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neu.edu.cn、大连理工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job.dlut.edu.cn/index.html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iecc.com.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0日。

报名方式:只设置网上报名一种方式,请将简历投递至下方邮箱,前期通过现场双选会、宣讲会投递简历的视同完成报名。

报名邮箱:lieccrlzyb@163.com。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简历筛选后,于2024年4月27日组织面试,具体面试信息及面试人员以单位或考试机构电话通知为准。面试考核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iec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4.在招聘期间,如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31266265

纪律监督电话:024-31266238

点击查看>>>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原标题: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

文章来源:https://www.liecc.com.cn/liecc/tzgg/zppx/2024041608495030024/index.shtml

2024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招聘12人公告

2024辽宁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招聘12人公告

为推进本溪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本溪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本溪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全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等规定,经溪湖区委、区政府同意,开发区拟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可报名参加管委会岗位聘任。

(二)溪湖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可报名参加管委会岗位聘任。

(三)本溪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可报名参加管委会岗位聘任。

二、竞聘岗位

开发区管委会聘任岗位12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局、投资促进局3个内设机构,局长(主任)、副局长、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好,能够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富有斗争精神,勇担当善作为,工作实绩突出。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履职尽责。

(四)报名局长(主任)岗位需现任溪湖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人员;报名副局长岗位需现为溪湖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报名工作人员岗位需为本溪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聘期的人员不具有竞聘资格。

(七)具备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对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竞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申请。竞聘者可登录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每个竞聘者可填报2个竞聘岗位,于2024年5月10日17时前报到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503室),联系人:吕冠义,联系电话:15084260103。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竞聘者提供虚假竞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竞聘资格。

2.资格审查。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申请进行审查,通过竞聘资格审查后,由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竞聘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2以上的岗位,该岗位招聘工作将予以延期。

3.对竞聘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竞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竞聘方式

采取面试及综合考察的竞聘方式。

1.面试。每名竞聘者按照所报考岗位分别参加面试。评委组根据现场面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竞聘者面试结束后,到场外等候,待下一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返场听分,并签字确认。

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公布竞聘人员成绩,每批次竞聘完成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绩排序,提出初步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3.组织考察。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

4.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及综合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24-45997581。

点击查看>>>

1、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2、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全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4、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5、本溪湖经开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本溪湖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h.benxi.gov.cn/publicity/zdxxgz/tdcq/zkly/121250

2024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2024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报名工作已结束。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地震事务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办公室(二)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岗位招聘计划。

请涉及到取消招聘单位岗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原报名地点)进行改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1.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改报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改报。

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04/26_10/content-468146.html

2024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2024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报名工作已结束。盘锦市大洼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地震事务服务中心)党政群工作办公室(二)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岗位招聘计划。

请涉及到取消招聘单位岗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原报名地点)进行改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1.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改报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改报。

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盘锦市大洼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4_04/26_10/content-468146.html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