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贺州学院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9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员(含预备党员)。
(六)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或具有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
(七)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书并符合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应聘者将邮件发送至邮箱(hzxysjk@126.com),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贺州学院2021年应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5日
3.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现场确认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由学校学工处负责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考核
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官网(http://www.hzu.gx.cn)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项
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监督电话:0774-5228685
政策咨询:0774-5228611邓老师
报名咨询:0774-5228650周老师
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3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21年7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退役军人在学历和年龄上放宽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1年7月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见附件)
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1年7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以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权重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计分(退役军人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八、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
(1)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42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其他警务辅助人员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贺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度钟山县城乡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简章
根据《钟山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幼儿教师的批复》(钟编〔2019〕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并经相关部门审定,2021年度拟招聘钟山县城乡中心幼儿园(编外)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5日至2003年2月5日期间出生);可报考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度钟山县城乡中心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书、小学及以上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校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已参加了《2020年度钟山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进入公示阶段人员。
的报考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1年2月2日开始,可以通过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钟山信息网(http://www.gxzsxxw.com))、全县中小学校邮箱及公示栏等媒体平台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钟山县信息网或钟山县各中小学校邮箱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5至2月9日(工作日期间,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3.资格审查。在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钟山县钟山镇兴钟南路17号前楼3楼)设现场报名点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2月5至2月9日(工作日期间,双休日除外)报名期间持报名表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面试工作由县教科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于2021年2月21日进行。
(一)公布面试名单。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钟山信息网(http://www.gxzsxxw.com))及钟山县教科局、各中小学邮箱、公示栏公布;公布时间:2021年2月18日)。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2021年2月19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个人居民身份证到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幼儿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式:说课及基本功技能展示(展示所需道具自行准备)。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2021年2月22日)
(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超过岗位计划数且面试成绩合格、服从调剂的人员,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缺额的城乡中心幼儿园工作。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为人选;学历又相同时,以先取得确定为人选;取得资格证时间又相同时,以面试中基本功技能展示分数高的确定为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考察(2021年2月25—28日)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2021年2月底)
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钟山信息网(http://www.gxzsxxw.com))和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3月上旬)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聘用手续。
八、聘用时间和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期为3年,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工资24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400元+乡镇工作补贴(每人每月乡镇工作补贴参照县有关文件现行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事宜
(一)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并主动进行扫码登记(门卫处),显示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地点,体温≧37.3℃的,禁止进入。进行体温检测时应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外省回乡人员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报名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须全程佩戴。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媒体平台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要做的有关事项。
(四)具体招聘事宜由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电话:0774-8988389。
附件1:2021年度钟山县城乡中心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度钟山县城乡中心幼儿园(编外)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