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9人)》已于2021年4月3日发布,本次贺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2021年4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02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2021年4月12日17:00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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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贺州市富川县中小学及乡镇村完小_教学点竞聘上岗417人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上岗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公办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聘的岗位及名额
1.全县中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2.全县小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3.全县村完小校长(副校长)、学点负责人、教导主任竞聘岗位共205名;
具体学校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竞聘人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现任、曾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优秀骨干教师以及县教科局在职干部、抽调教师。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重视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必须具备相应合格学历。
2.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优秀骨干教师竞聘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19日县教科局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富川校(园)长工作群和电子公文系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
符合条件竞聘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报名。现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原则上都要报名参加本次竞聘。各学校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有关人员参加竞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人竞聘。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聘人选。
(三)组织竞聘
8月26日前各校组织完成对符合条件人员的竞聘工作。学校组织竞聘采取组织考核、党支部及校级领导联席会讨论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名单,上报县教科局人事股。各初中学校、县直小学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的竞聘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各完小校长及教导主任、教学点负责人的竞聘工作.如出现跨乡镇、跨学校竞聘的人员,由拟聘任学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四)县教科局审核
8月27日前,县教科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各学校上报的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任名单。
(五)公示及聘任
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及聘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要公平公正,并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竞聘人员不得对公开竞聘工作人员采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得通过贿赂、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竞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竞聘对象进行造谣、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竞聘上岗期间的日常管理,所有竞岗人员不得脱岗,必须按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四)拟聘人员应服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取消其聘任资格。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富川县学校中层、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3: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拟聘人员汇总表.docx\>\>
2021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3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21年7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退役军人在学历和年龄上放宽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1年7月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见附件)
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1年7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以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权重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计分(退役军人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八、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
(1)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42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其他警务辅助人员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贺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2日至2003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6月1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报名(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21号) ,联系电话:0774—5135931。
网络报名的人员,在报名期间可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zfgwrjk@163.com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提交《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2日8:30—6月25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招聘公告的规定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电话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并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4.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报名表》;2.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面试地点:贺州市城区。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发布。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gxh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专项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35931。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专项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贺州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