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招聘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资源、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利工程(生态水利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文工程地质、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3.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4977145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交材料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局将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阶段。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五、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待局属领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参照公务员科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副主任科员)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2020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s.docx

  


江南区水利局

  


2020年8月7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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