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工作年限
(一)招聘人数:书记员岗位(从事辅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2人;司法警察岗位(从事司法警务工作,适合男性)1人。
(二)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不低于1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履行职责必备的技能;
(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法学专业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包含五险,总额不低于20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22号(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809室),联系电话:0778-2115524,电子邮箱hcjczzb@163.com。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报名材料均先提供复印件,待面试时统一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必须附上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考察。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8-2115524 2115416
附件: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docx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7日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6人公告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行政及医疗保障业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遵守《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软件。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较好,能适应办公室及医保工作需要,有医保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购买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基本工资27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1.报名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金城江区江南西路16号三楼301室)。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是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三是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将报名须提供材料发到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人事股邮箱:jcjqybjrs@163.com。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
(五)体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6286 联系人:黄甘枝。
附件:金城江区医保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12.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