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加挂南宁市青秀区投资促进局、南宁市青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主要承担青秀区发展和改革、投资促进、大数据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1人,经济相关专业均可报名。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熟悉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有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13室);(2)网络报名:将word版简历(带免冠照)及毕业证、身份证拍照或者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qxqfgj@126.com。

  

  3、报名材料:《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4、体检: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考生到南宁市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四、招聘年限

  

  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签订劳动合同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外聘人员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

  

  2、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联系人:曾*婷、席*雯

  

  联系电话:5826178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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