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巴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巴马县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和《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县直医疗机构岗位的,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持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乡镇医疗机构的,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2023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双选会

  (南宁专场)

  时间:2022年11月20日 9:00—1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南宁-校本部露天运动场.

  (二)报名要求

  1.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6220320。

  附件1:公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计划申报表2022.11.17.xls

  附件2:巴马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11.17.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1.17.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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