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2年02月14日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区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度防城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网址:fcg.gxrc.com)查询招聘信息。咨询电话: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局,0770-2216803;防城港市防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0-2211916。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2月15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学历资格证书必须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岗位聘用资格处理。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8:00起—2月20日(星期日)18:00止。星期六、星期日照常报名,2月20日(星期日)18:00后电子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将不受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并将《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证件、工作经历和疫情防控一线证明等证件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邮箱:fcwsj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3.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考核阶段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考试免交考试费。
6.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7.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二)面试
3月上旬,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告有关面试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防城区卫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防城区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现场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合格成绩、加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防城区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成绩、加试成绩都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等因素,采取票决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防城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人员在面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防城区卫生健康局:0770-2216803。
监督电话:防城区人社局:0770-32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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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防城区疾公开招聘疫情防控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简章
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缓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思县公安局决定2022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或辞职未满两周年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警务辅助人员将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年限进行层级晋升,工资待遇随层级晋升增加。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3月2日起,可通过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查阅招聘简单及《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1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自行下载《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成纸质版并签字捺印(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随后扫描该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QQ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QQ:
勤务辅警招聘报名审核一:
369868984
文职辅警招聘报名审核二:
657227418
报名咨询电话:
18807701029,0770-8520631,联系人:吴警官;
15607705987,联系人:陈警官。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上思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地点:
上思县体育中心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俯卧撑
| 26个/分钟
| 24个/分钟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仰卧起坐
| 25个/分钟
|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上思县公安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上思县公安局。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上思县公安局可按照考试成绩从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中直接补录。
七、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上思县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上思县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二)聘用
1.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3.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九、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纳入上思县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结合上思县公安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候录库人员聘用为上思县公安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上思县公安局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决定。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上思县监察委员会、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思县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视情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县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思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1: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小峰电站招聘运行人员4名公告
2022年防城港市小峰电站招聘运行人员公告
防城港小峰电站(含江口电站)由市小峰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电站运行人员4名,工资福利由防城港市小峰电站负责。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小峰电站运行人员(2名)、江口电站运行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1.年龄:18岁〈即2004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40岁〈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电站运行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1岁〈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及学历要求:
(1)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热爱水利工作,能吃苦耐劳,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文化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电站运行工作病症。
(四)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能展示岗位能力特长的证件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xfskb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小峰电站运行人员或姓名+应聘江口电站运行人员字样,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电话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面试当天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核验。
(四)体检
考核结束,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安排体检。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聘用
本次招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考核合格以上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且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的可续签合同。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基本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标准:高中(中专)3000元/月、大专3100元/月、本科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享受工会会员等待遇。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0-3891121;联系人:周朝礼。
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所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职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第二次招聘编外职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文秘岗1名
(二)会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文秘岗
(1)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公文处理能力,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会计岗
(1)年龄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与岗位相称的理论、财政政策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3)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资格核验材料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fcgszfgjjzp@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字。
报名表照片采用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资格核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以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知识等测试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也可附上在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如14天内有广西区外旅居史,请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一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知识考试、所在部门评议等。拟聘人员考试、评议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购买五险一金,具体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用人员管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张世群,电话:0770-2826699,传真:0770-282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