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广西防城港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算机管理员1人,护士2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护士岗位要求护理专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四)具备相关岗位的招聘条件,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工作的热情。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防城港市中心血站应聘人员报名
表》,将报名表(附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gszxxz@163.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及应聘岗位,附件注明证件或文件名称。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名单。电话通知各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方能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有相关经验者试用期2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中心血站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本市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水平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工资方案等规定执行,并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有带薪年假。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及其它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电话:0770-2809216。
防城港市中心血站
2021年8月16日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初次签订3年。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规划项目科工作人员3名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7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2-35岁;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文字材料撰写)及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专业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航运管理工程、经济管理类等专业。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3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联系电话:0770-2830542
电子邮箱:fcg2837861@163.com
四、笔试、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照《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引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岗位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补贴+绩效工资共五部分构成。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聘用试用期间实行固定薪酬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8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七、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