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社科联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社科联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社科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箱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社科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现场报名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邮箱、传真报名原件可在面试前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社科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报名地点:防城港市社科联办公室。
5.联系人:廖泽龙,电话:0770-2825537,电子邮箱:sk2825537@163.com,邮寄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楼801室,邮编:538001。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社科联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市社科联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月基础工资标准3323元,以上工资总额包括五险一金,由单位按照规定统一缴纳;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会、绩效奖等待遇。
五、本公告由防城港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人员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实际文秘工作经历及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矫正视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其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电子邮箱:fczg3239019@163.com。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政工室五楼506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内(含13′1),1000米4′25′以内(含4′25′),立定跳远2.2米(含2.2米)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内(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内,立定跳远1.5米(含1.5米)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通过后确定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的体检标准》进行,考核、政审条件参照录用人民的标准。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个人应付的“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单位报到工作,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和合同规定做出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