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城市管理队伍的力量,确保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非编制)共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四)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后2002年2月1日前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2002年2月1日前出生)。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男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女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现为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月3日。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5)在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
4.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退伍军人、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人社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取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7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解释。
咨询电话:0775-6391600(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6221065(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广西玉林北流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2人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北流市的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流市公安局在编警力的不足,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适合女性岗位
岗位①:1名(局机关大队)
岗位②:2名(隆盛派出所1、沙垌派出所1)
(二)适合男性岗位
岗位③:4名 (城区派出所)
岗位④:3名(巡逻防控大队)
岗位⑤:3名(交通管理大队)
岗位⑥:1名(看守所)
岗位⑦:9名(新荣派出所2、山围派出所2、隆盛4、清水口派出所1)
岗位⑧:9名(六麻派出所2、新丰派出所1、沙垌派出所1、扶新派出所1、平政派出所1、塘岸派出所3)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其中岗位⑤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5日-2002年8月25日出生)。报考偏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派出所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岗位①岗位②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⑤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有两轮摩托车或三轮车驾驶资格,退伍军人优先;其他岗位应具备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公安专业、体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财经专业优先。
(五)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传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玉林地区(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4张;
⑤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下列办法确定面试人选:依次以学历高(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退伍军人先后次序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93703(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6236030(市纪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第三中学招聘77人公告
广西玉林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具备团队协作能力;
4.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5.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7.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3室人事股(北流市永安路路0338号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1.按照公益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2.购买社会保险
3.工资不低于北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5-2700280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