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14日讯:为了解决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等文件规定,定于2021年6月上旬进行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教师的考试。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10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40名,幼儿园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初中学科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小学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玉林市福绵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2)。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玉林市福绵区在职正式公办教师、特岗教师;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经现场审核合格,当即发给面试资格通知书。
2.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小学及初中学科岗位的考生专业与招聘专业条件不同但所持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所从事教学工作相同的可以报考;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生专业须与招聘专业条件一致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方可报考。
4.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1年4月26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30)。
地点: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六楼培训中心教室(地址:福绵区福绵镇天河路与爱民路口附近,联系电话:0775-3263073)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人才栏目中找到《2021年玉林市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
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的附件下载《2021年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3),自行如实填写并打印。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2021年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其他求职相关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职称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同意报考证明等);
3.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者提供的核验的原件一经审查无误后当场退还。
5.在相同岗位出现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将对该报考岗位人数及招聘人数进行细化,分设为A、B、C、...小岗位,分设小岗位原则:报考者按报考时间顺序划分,招聘人数按考场人数比例进行划分,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不同意的,可改报或放弃该岗位。细化岗位在面试公告中进行公布。
6.考生须按面试资格通知书上的规定的时间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人才栏目查看面试公告,按面试公告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资格通知书,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7.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的报考者要正确佩戴口罩,提交本人健康绿码,配合做好体温测检工作。凡体温超37.3度者不能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可亲笔撰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二、考试
(一)考试形式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初步定2021年6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报考人数以及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体检与考察出现的空缺,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我市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②师范类专业毕业者;③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者;④专业对口者;⑤学历高者;⑥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⑦教师资格证学段高者;⑧职称高者;⑨报考英语学科的英语等级高者;以上均相同的,则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一)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核
凡应聘人员中入闱体检且体检合格者可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选岗
凡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按岗位(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学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由择岗人员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在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有放弃的岗位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批。
七、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区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初中岗位不少于3年,小学岗位及幼儿园岗位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可从广西人社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下载)。
八、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3263073(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3263088(区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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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林市福绵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1年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北流市公安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岗位辅警2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北流市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达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六)持驾驶员资格证E证(即两轮摩托车驾驶资格);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北流市公安局一楼信访大厅
3、报名材料:
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如实填写《北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初审意见。
五、考试:
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体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俯卧撑10秒内完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0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笔试程序。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题库(见附件2)公布于北流市公安局网站、“北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下人员可以加2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类院校毕业生。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政审、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公安局张榜公布。
6.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落选名单中按排名先后、自愿原则递补进行下一步考核。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北流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考察工作。
(二)体检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聘用:
市公安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
九、补录:
考生面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出现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考察、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0775-6293703(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6236030(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北流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