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职位说明、数量与招聘对象条件

  

工作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

  

综合科

  

不限专业,会计、审计类优先考虑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熟练运用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

  

局办公室

  

法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熟练运用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

  

  
二、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等流程进行招聘。

  
三、相关待遇和事项

  
1、经择优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人员一经录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及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本招聘公告中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聘人员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

  
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lgtrsk@163.com),文件名及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例如:办公室科员+ 姓名。

  
应聘者需提交的应聘材料有:1.《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聘人员登记表》;2.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能力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72-2832735,2158560

  
办公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起

  
附件: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日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0日讯: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北海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人事制度凡进必考原则,在北海市(含三区)单位中提供事业编制用于定向安置招考驻市各部队随军家属。

  二、组织实施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安置招考工作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由驻市各部队政治部门将所属随军家属相关情况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共同商定招考条件。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经报名后统一参加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笔试,考生总成绩含考生笔试成绩和考生配偶考核成绩两项。

  三、招考数量、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数量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25名共设25个岗位(详见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2020年10月10日(含10日)前经师旅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现为北海市户籍、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市部队随军家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为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20年10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军龄、随军时间、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考聘用程序

  (一)报名、发准考证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13日8:00—18:00。

  2.报名地点

  驻市各部队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驻市营级及以下部队随军家属报名需经其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审核)。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随军家属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岗位设置需资格证的均要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经初审合格,填写《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报名表》,并附上述材料复印件,缴纳考试费100元(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另一张贴报名表)。各部队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配偶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前将报名表、报名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照片、考试费、《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报名情况汇总表》等汇总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军休创业科,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所填内容与证件所载信息必须一致。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不退,责任自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报名材料后,转交报名材料给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其本人,可以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5:30-18:00。

  报考专业要求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在北海人才网上查询)。

  4.《准考证》发放

  驻市各部队务必按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驻市各部队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开考要求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才予开考。有专业要求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的专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

  2.考试科目与分值

  参加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9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总分200分。

  3.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4.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5.考试成绩的通知。笔试成绩出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各相关部队对各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加分情况进行复核。核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通知形式把报考人员分数及排名情况印发驻市各部队,由各部队告知本人。

  (三)验证

  考生总分排名确定并公布后,按报考岗位个人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验证人选。分数相同的,加分多的优先。加分相同的,按以下项目排序:配偶职务加分,配偶立功加分,配偶军龄加分。按以上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序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的优先。

  验证考生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携带办理报名手续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验证。验证时,核对报考者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果报考者填写、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严格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相关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时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结果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将结果及相关材料的依据书面告知考生。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验证、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聘用人员开具《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10月4日以后(含)外出返回或到达北海的考生必须参加各部队组织的核酸检测。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制止,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监督电话:0779-3186768(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信地址: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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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docx

2019年广西河池都安县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

  

都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2019年考试招录(公开招聘)使用编制计划的批复》(河编办〔2019〕14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7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19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通过双选会招聘方式进行。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到中国广西各高等院校进行双选招聘,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

  
三、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1.通过双选会、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2019年3月31日(周日)09∶00-15∶00;

  
3.地点:南宁大学五合校区田径运动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2.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式三份。

  
4.《都安瑶族自治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3张;

  
6.《个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在招聘会现场洽谈、面试。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

  
3.体检和考察:双选会结束后,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审批

  
根据双选、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使用国家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七、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8、0778-6891609

  
附件: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1

  
3.个人承诺书2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537人公告

  

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

  
(三)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普通管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工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工勤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1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现场报名,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1.市直招聘报名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2.县(市、区)招聘报名点:

  
港口区: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防城区:防城区防港路160号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上思县:上思县思阳镇团结西路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东兴市:东兴市广场路11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下载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报名,并且必须于2019年9月4—5日向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处理。

  
2.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资格审查,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在报名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并只支持现金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7月2日18:00前完成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收费票据到所报考单位资格审核窗口认定报名是否成功。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9年7月24日—25日到报名点领取。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不再做二级分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及改报。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的电话通知后,须于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间,持原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现场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时间延长至当天18:00,改报岗位不需要重新缴费。因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放弃改报的考生,可于改报期间持缴费收据和原报名登记表到原报名点领取退还的笔试费用。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1)县(市、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

  
①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负责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要在2019年9月10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 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5)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卫健委指定;

  
(2)市直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各县(市、区)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

  
7.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对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以及公示有异议需要查实等情况需要延缓时间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办法,确保大部分岗位能及时补充人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设置。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0-2826319、2828732

  
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3270915

  
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61177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8511303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6260036

  
附件1: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A3版.xls

  


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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