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8人公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至 8月 8日下午5:00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员证明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k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辅导员岗位+张三。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名单将于8月12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逾期未到达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直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时间、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学校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下,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合格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如果拟聘人员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教授,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学校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干部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电话: 0773-3975030 、18934778859,联系人:蒙老师、吴老师。

  
附件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秋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27日

  

2019年广西直属机关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招聘104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后勤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简称广西一幼)创建于1950年,座落在南宁市植物路48号,占地面积20625.53平方米,开设有22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以“求真﹒崇善﹒寻美”办园核心理念,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致力于探索“全面+特色”的办园模式,坚持“质量是生命、特色是灵魂”。在新《纲要》和《指南》精神的引领下,以“健康、快乐、关心、好学、自信”为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造型的教师群体。致力于园本课程的探索,各类活动尽显风采, 努力为幼儿、家长、社会服务,为教师和幼儿提供了充分展示的舞台,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简称广西二幼)创办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座落在南宁市建政路30号,占地面积6212.86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的师资队伍,是一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幼儿园以蒙台梭利教育精神和策略,结合华德福自然教育特色探索环境,对幼儿进行养成教育和绿色教育,为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文明习惯,充分挖掘和培养每位幼儿的潜在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使幼儿成为兴趣丰富、人格健全、乐意探究的新一代。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称广西三幼)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座落于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占地面积17915平方米开设有23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国家教育部贯彻新《纲要》行动计划全国十五所试点园之一。

  
幼儿园以“阅沁童年,放飞梦想”为办园理念,用爱养育,用心教育,打造“阅之旅”园所文化。这里环境优雅、设施齐备,为幼儿全面发展创造了适宜、宽松而人文的教育环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体保教人员爱儿乐教,团结进取。以优质的教育和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广西实验幼儿园简介

  
广西实验幼儿园(简称广西实幼)创建于2012年9月,座落于南宁市会展路,占地面积8311平方米,开设有12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实幼贯彻落实新《纲要》、《指南》精神,实施多元课程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渗透中华传统艺术教育,让孩子学会探索、表达、创意、合作与分享,感受多元文化,培养国际视野。实幼秉承“每一个孩子都参与,每一个孩子都成功”的教育理念,为满足幼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设和优化环境,幼儿园成为了孩子们温馨的家园,探索的乐园。

  
实幼拥有一支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全面的教师队伍。发挥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办园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广西一幼招聘3名,广西二幼招聘4名,广西三幼招聘9名,广西实幼招聘2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不纳入实名编制管理),广西一幼招聘24名,广西二幼招聘11名,广西三幼招聘26名,广西实幼招聘2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年龄(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实名编制岗位的也可以同步报考后勤控制数岗位。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公开招聘后勤报名表》(见附件),并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

  
(4)单位工作证明(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

  
(5)近三年城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到应聘单位现场报名,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复印件不退还。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周四)至6月21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会展路2号

  
5.考试费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实名编制的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报考后勤控制数的免考试费;二者均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 接受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机关党委的监督。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后一周内,由各幼儿园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同时通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不采用快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因招聘岗位数与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1.报考实名编制人员的考试

  
(1)笔试

  
①笔试命题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出题。命题采取入闱方式管理,试卷的命制、印刷、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杜绝、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

  
②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2019年 6 月 29 日(周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时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不计入下一个环节的成绩,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②测试时间:2019年 7 月 6 日(周 六 )

  
③测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广西实验幼儿园应聘人员到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测试)

  
④每个幼儿园相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测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每组考官7人,由各幼儿园 3人、主管部门1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2 人组成。

  
⑤专业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招聘岗位数。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

  
2.报考后勤控制数的考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 7 月 8 日(周一)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南宁市植物路48号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南宁市新民路34号(原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区内)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内

  
广西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会展路2号

  
②每个幼儿园相同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别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实操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面试考官每组7人,由各幼儿园 3人、主管部门1人、人社部门指派1人以及外单位专家2 人组成。实操考官每组3人,由幼儿园 2人及外单位专家1 人组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巡视由人社部门指派1人负责。

  
③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

  
(2)考试成绩计算

  
以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为4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60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24分、实操合格分数线为36分。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招聘出现两人以上考试成绩并列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考试成绩及排名在实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主管单位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招聘岗位数。

  
(四)考核

  
报考实名编制的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报考后勤控制数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分别由4所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如考核不合格,实名编制的招聘名额不做递补;后勤控制数的招聘名额可做递补,递补需遵循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各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实名编制的招聘名额均不做递补。后勤控制数的招聘名额可做递补,递补需遵循合格分数线。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xjgsw.gx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03046(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李皖华 0771-2869417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史颖秋 0771-5627552转801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孟 璇 0771-5891461转623

  
广西实验幼儿园:李 琳 0771-5827112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名编制)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及广西实验幼儿园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后勤控制数)报名表.doc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广西北流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的规定,2019年我市计划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北流市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判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他全部一式一份):

  
1.《报名表》;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页与报名者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凭准考证及成绩单报名);

  
5.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7.近期标准的2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证件照片2张(张贴《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地址:北流市城南南路0028号)。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人难的问题,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如下:

  
1.驻地在城区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不予开考。

  
2.驻地在乡镇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开考,达不到1:1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1比例开考。

  
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发布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人力和社会资源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式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递交自愿放弃声明书,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应聘者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19年10月底前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2.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照顾加分

  
1.按照《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七、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按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者确定为人选。

  
(3)职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为人选。

  
(4) 职称、学历均相同时,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从业经历,服务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5)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以取得职称或执业资格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八、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派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附件:

  
1.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6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妇女联合会婚调委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拟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权益部相关工作,要求会操作电脑及使用办公软件,工作时间及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男女不限;

  
3.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写作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调解经验丰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5.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1.巡回指导各县区婚调委工作,协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完成市妇联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社会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各一份,报送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也可邮寄送达,进行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由市妇联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前(视应聘情况定,若应聘人数多,报名时间提前截止)。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书、社会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五、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即与北海市妇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人民调解员薪资为5000元/月左右,另外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享周末双休及带薪年假,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

  
联系人:刘鹏基

  
电话:0779-3226512

  
邮箱:gxbhfl@163.com

  
附件:北海市妇联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