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7月28日讯:为进一步充实脱贫攻坚力量,经办党组研究批准,决定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素质;
2.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有文秘档案工作经验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二)不具备应聘资格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政历不清楚或曾受党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本人系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现役军人、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届毕业生除外)及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6.根据《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不宜录用或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底薪2630元(含五险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每年每人给予奖励3000-500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时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简历各1份发送至邮箱:qzfpzhz@163.com;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15楼1506室。
(三)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联系人:李智婷,联系电话:3686631、18177776816。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75个职位、1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3到5人,由市人社局、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荔浦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w5i4)
2.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speo)
3.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wbd)
4.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14oh)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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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92人公告
为充实青秀区社区人才队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加强城区社区工作,经青秀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工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定向招聘岗位(共计192人):
1.长塘镇军山社区专职社工4人;
2.伶俐镇伶珑社区专职社工4人;
3.南阳镇新黎社区专职社工4人;
4.刘圩镇新兴社区专职社工4人;
5.新竹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1人;
6.中山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32人;
7.建政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8.南湖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40人;
9.津头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43人;
10.仙葫经济开发区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各镇招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和仙葫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22日前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2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2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4.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17:30,逾期停止报名。
2.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发至邮箱:qxqmzj1306@163.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岗位类别+姓名+院校+学历+学位(如:XX街道所辖社区+张三+XX大学+学历+XX学位)。
3.资格审核。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者按类别参加招聘面试,邀请添加招聘QQ群号。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招聘办法
依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本次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采用直接面试考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通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依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28日-29日(2天),上午:8:00-18:00。
3.面试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
4.面试科目: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出题,按照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照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1.中共党员或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依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报经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与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
3. 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青秀区社工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要补充社区工作人员的从储备库中录用。
六、专职社工工资待遇
目前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月工资32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如年内出台新的文件按新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 为做好疫情期间面试防控工作,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参加面试:
1.考生面试当天需扫描广西健康码并出示绿码;
2.考生体温不高于37.3摄氏度、无干咳、乏力等症状;
3.考生必须佩戴口罩。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771-5826315。
附件:
1.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xls(提取码:5y4a)
2.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空表).xls(提取码:g897)
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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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柳州市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968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若干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柳办〔2020〕25号)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柳州市村级党组织党建专业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村级后备干部,为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层干部人才支撑,有效改善全市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水平,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岗位及范围
(一)选聘数量
全市共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968名。其中,柳城县137名,鹿寨县118名,融安县148名,融水县208名,三江县170名,城中区6名,鱼峰区21名,柳南区42名,柳江区100名,柳东新区15名,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3名。柳北区2019年已开展公开选聘相关工作,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岗位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为柳州市所辖行政村(乡镇社区)党组织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四项目”人员、非村“两委”成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本行政村(乡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行政村(乡镇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范围
以县区为单位定向选聘,面向大学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返乡大学生、本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和正常退岗干部、复退军人、在职在岗村“两委”委员、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人选、在外务工及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选聘,本县区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公文公务办理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和正常退岗干部可放宽到65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的;因刑事犯罪被判过刑或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长期外出不能在村工作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行政村(乡镇社区),多报无效。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根据所报考的行政村(乡镇社区)所在的县区,登录柳州党建网(www.lzdj.gov.cn),填写《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本人签名的《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邮箱,并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电话确认登记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初审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须持打印好的《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入党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选聘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公开选聘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0:00至5月15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地点见附件2)
四、考试
资格复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笔试和面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备的党建基本知识、党务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区,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实际工作应用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
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综合笔试成绩,按照本县区行政村(乡镇社区)数,以县区为单位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通过考试的人员为2人(含)以上的,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通过考试的人员为1人的,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无人通过考试的,可从其他已通过考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县区或全市范围内调剂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已通过考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县区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聘期、管理及报酬待遇
(一)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每个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自主创业就业。
(二)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纳入《柳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柳组通字〔2017〕93号)范围进行管理,作为村级“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程序优先推荐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
(三)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村“两委”定员干部副职确定报酬待遇,具体包括每月基本报酬、绩效奖励、意外伤害保险等。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解聘后,不再享受任何报酬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柳州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772—2850410。
附件:
1.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llmg)
2.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提取码:784c)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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