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为满足龙港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含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龙港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龙港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龙港。户籍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六)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应征入伍,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2.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考取士官学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报名时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面向“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龙港市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8至40周岁(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在龙港市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1年;
 
4.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6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8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s://lgswzp.zhaopin.zj.cn,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1)报考“11”岗位的,还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4年4月22日。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2024年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报名时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须注明入党时间并盖党组织章)。
 
4.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在龙港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截止2024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8660070)。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7人方案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聘办)设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晴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贵州省十二届人博会晴隆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4月15日至28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https://rc.guizhou.gov.cn/)投递简历报考晴隆县相关事业单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符合岗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五、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测评环节。中共晴隆县纪委晴隆县监委机关服务中心(简称“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报考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要求: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由县招聘办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事宜
 
  笔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考生对本人测评成绩有疑义的,须在测评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注:如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测试时间的,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测评结束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2024年6月8日至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人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签名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引进需求人数,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安排部署。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本方案中规定的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籍(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学籍(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5.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晴隆县,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引进)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电话号码且保持畅通并及时接听,凡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需电话联系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本人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若有另行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9-7821049监督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广西外事办公室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办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到广西访问的外国国家领导人的接待翻译工作,自治区领导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的翻译工作,以及协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在广西举行的有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和口译工作,负责区内外事文件、涉外文书和重要资料的笔译、校译工作,指导全区外事翻译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广西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标准执行。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外事活动翻译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a3f5ea9b1b.zipv6.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wsb.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里上传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Word电子版和有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扫描版,无亲笔签名者将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海外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证件及其他报名材料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的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5)彩色全身照片。
 
  (6)其他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号标注好文件名和序号(如:1、张三报名表;2、张三身份证;3、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学历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c@wsb.gxzf.gov.cn,材料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越南语翻译岗)。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以及翻译能力测试等。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在资格复审环节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只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
 
  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由自治区外事办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全部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不参加翻译能力测试的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
 
  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报名岗位资格复审随机领取的排序号即同时为翻译能力测试题号,按题号对应题目答题,并进行全程录像。资格复审结束后,由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外语专业考官对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统一测评,测试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应聘人员翻译能力测试由两位考官同时评判通过方为资格复审合格,才能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如该岗位翻译能力测试通过人数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3日内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告资格复审结果。报考者可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单独另行通知。通过翻译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请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在指定的时间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的依据之一,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和笔试
 
  1、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外语专业能力,分综合测试和外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笔译水平,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以上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总成绩发布:面试和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核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考核对象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如有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会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需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则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0771-5622249。
 
  (三)招聘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潘凤婷,0771-562359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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