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5日讯: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及名额

  本次招聘类型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共113个岗位202个名额。

  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

  (1)部分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21日至2002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2)部分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1日至2002年5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5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的,可向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式详见附件3);(4)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有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5)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按以上序号排列成册。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二)邮箱报名

  1.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8:00至2020年5月27日17:00。

  2.考生先在河池人才网下载《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且粘贴好本人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然后扫描:(1)《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式详见附件3);(4)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的材料必须清晰,报考材料均按以上序号命名,并放入新建文件夹,新建文件夹以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命名,然后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bmjs888@163.com。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来电报告报名材料发送情况。不来电报告,造成错过报名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告电话:0778-6217740。扫描件的原件应聘者要保管好,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提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1日8:00至2020年5月28日17:00。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组织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30时,应聘者需参加专业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筛选出10人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在面试前,通过电话或微信工作群的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于面试前3天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时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如进入体检考察排名末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的,由主考官组织命题并现场加试。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二)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人员(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七、享受优惠待遇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实施方案》(巴办发〔2019〕113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巴办发〔2017〕64号)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住房和生活补贴。

  (一)住房安排(补贴)

  符合下列条件的引进人才,5年内提供住宿,配备必备的家具、家电。

  1.博士研究生,每人提供三房一厅的住宿;如需要在巴马购房的每人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经考核优秀的,获取人才公寓住房产权。购房补贴和人才公寓住房产权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

  2.硕士研究生,每人提供两房一厅的住宿;如需要在巴马购房的每人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3.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提供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两人共一套)的住宿。

  (二)生活补贴

  符合下列条件,5年内可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按月领取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6000元/月。

  2.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4000元/月。

  3.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的紧缺专业本科生,每人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月。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教师(含新招聘、新调入的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万元/人。

  八、补充招聘

  根据首次招聘聘用结果,视招聘岗位空缺名额情况,年内可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九、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78-6212078。

  下载附件>>>

  附件12020年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p1.xls

  附件2巴马瑶族自治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k1.xls

  附件3学历学位证明(样式)c1.doc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d1.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聘136人公告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职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涉及南宁市第五十六中学等32所学校,拟招聘人数136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一)编外教师工资构成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执行,即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2.每学期均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3.任教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

  4.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5.在吴圩镇学校任教的聘用教师享有乡镇补贴,补贴标准与在编人员相同,并提供住宿;

  6.聘用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7.聘用教师享受在编人员相同的产护假、学习、交流、培训待遇。

  (二)教学辅助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审定的工资待遇核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合格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2020年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聘136人公告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2月25日为计算基数(如:编外教师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7.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已被聘为经开区编外聘用教职工的在岗人员。

  9.经开区辖区学校编外教职工离职不满1年的(计算截至2020年2月25日)。

  10.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各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8日。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好附件2《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明文件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方式

  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辖区学校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获得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近五年(计算截至2020年2月25日,即2015年2月25日以后)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或教育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科研工作者、“骨干教师”等),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面试可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将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二)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开考后无合适人选的空缺岗位,可视情况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专业对口的空缺岗位。

  六、体检

  (一)根据面试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错峰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避免人员聚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全部体检项目都完成且所有项目都合格的才视为体检合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能列为聘用人员。

  (六)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人事,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采取非现场资格审核等招聘程序开展招聘,相关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齐。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纪检监督电话:0771-4950507。

  附件:

  1、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npt0)

  2、2020年春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报名表.xls(提取码:6frb)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体教育局 劳动人事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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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乡镇卫生院_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9〕1号)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等,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工作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我县有关乡镇卫生院和中医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62名、中医医院编制控制数名额计划招聘1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0日至2002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5月20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初步考虑为6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和交纳考试费50元,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4.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七、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进的中医医院编制控制数人员属于编制控制数管理人员。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

  附件:

  1.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提取码:0l0f)

  2.藤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取码:txzi)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乡镇卫生院_中医医院招聘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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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35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5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治安巡逻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户籍(梧州市辖区、市、县);

  3.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5日至2002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心健康、五观端正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6.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身高、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20年3月30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3时0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内容:时事政策、公安基础知识、《宪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20年3月31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人体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1.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电脑测试成绩及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按以上综合成绩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2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关键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公安宣传栏或藤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辅警薪酬约2900~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

  2.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

  报名登记表.xls(提取码:q2bs)

  藤县公安局第一批招聘人数及单位.doc(提取码:o217)

  

藤县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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