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招聘临床医师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内科医师2名,儿科医师2名,外科医师2名,眼科医师1名,耳鼻咽喉科医师1名,超声科医师1名,口腔科医师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身

  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

  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在编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后,根据岗位情况可低职高聘。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bayihp@163.com)或寄送,邮编546102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6689467、6691502、668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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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

  

2019年11月4日

2019广西罗城仫佬自治县县级医院副院长3人竞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县级医院领导班子,切实提升我县公立医院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3名。为做好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和范围

  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3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在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近3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竞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或相关资历认定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二)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计算,下同);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50周岁;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大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各专业,具体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下同);参与竞聘人员为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任科室主任及相当职务满2年以上(含2年),或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任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和现任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满2年以上的,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非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包括上述医学大类各专业对应的职称,下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可以根据公开竞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报名表(组织推荐表)》。

  (2)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个人自荐须填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报名表(个人推荐表)》,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2.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如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数少于3:1比例的,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竞聘事宜,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3.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竞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任资格等处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到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307室)报名,联系人:胡恒鑫,联系电话:8219679。

  (三)携带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以及竞聘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及工作年限等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

  3.经县人社局审核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审核机关公章)。

  4.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竞聘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竞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准予参加竞聘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竞聘考试。

  2.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收到资格审查不合格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竞聘领导小组申请裁定。

  四、竞聘办法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差额遴选、竞聘演讲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一)差额遴选(11月下旬)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推荐职位进入差额遴选,分适岗比选和面试两个环节,均按满分100分计,各占总成绩的50%。

  1.适岗比选。县公开竞聘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经适岗评价后,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由县公开竞聘办公室在有关媒体(包括罗城电视台、罗城党建网、罗城先锋微远平台、罗城人民政府网等,下同)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

  根据适岗比选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列为考察对象的,适岗比选和面试成绩不再作为考察依据)。入围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公开竞聘办公室在有关媒体公布。

  (二)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12月上旬)

  1.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究,并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后,按1:2比例提交县委会票决。

  2.差额票决。县委会按职位1:1的比例投票表决拟任人选。会票决前,进入票决环节的人选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聘演讲(每人6分钟以内)。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有关媒体公布的任用结果。

  本次公开竞聘的聘任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用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1、在竞聘工作过程中,竞聘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竞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聘任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聘,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推优选工作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联系咨询电话:0778-8219679

  举报监督电话:0778-82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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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报名表.doc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2019广西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是桂林医学院直属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医院始建于1942年,2014年更名为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2900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数近1000张,设有42个临床、医技科室,43个专科、专病门诊,是国家爱婴医院、自治区文明单位、桂北地区首家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医院及桂林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1、桂林医学院网站:https://www.glmc.edu.cn;

  2、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hospital2.glmc.edu.cn。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桂林医学院网站、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同时公开发布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 4 日~2019年11月 1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8号楼5楼505组织人事科。

  2.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并提交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3.资格审查:由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博士、主任医师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

  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送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558388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金妹 0773--5220694

  点击下载>>>

  1.2019年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2.2019年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9年11月4日

2019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3-284201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

  点击下载>>>

  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报名登记表.doc

  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专业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9年10月28日

  原标题: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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