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2人简章

  

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92名(详见附件1《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区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10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址(http://qdwsrc.oumakspt.com:8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10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0月12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00—10月14日16:00。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10月14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2年10月14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wsrczp@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免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4)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2日每天11:00、16:00,公布两次。

  

(5)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免笔试岗位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0月18日11:00前,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紧缺急需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详见《岗位汇总表》中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同一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专业测试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公告详见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初试采用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低于30人。不超过30人的岗位按初审通过实有人数组织专业测试。初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于本场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二)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为护理、检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4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汇总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地点定于青岛市。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当调整,届时将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予以公告。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公示等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qingdao.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附件2《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六)部分区市卫生健康局同步参加本次招聘的报名、笔试。招聘的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均由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自行组织,请具体咨询各区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2-859125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2022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3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1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当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④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

  

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考试

  

岗位1(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岗位2至岗位25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辅导员岗位(岗位16至20),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不含1:3)的,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岗位2至15)和行政管理岗位(岗位21至25),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6(不含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同时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日。

  

(八)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两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校领导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212981;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玉洞大道109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2212986。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xlsx

2022年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冬季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县城学校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乡镇(村)学校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12月26日起,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即教师资格证;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1月6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zprszp20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资格审查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注查看回复邮件。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5:00-16: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14:20前进入笔试考场,迟到考生15: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考生,须于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考生于2023年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

  (3)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6)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 26日

  附件1:计划表.xlsx(提取码:938e)

  附件2:报名表.docx(提取码:pp8z)

  附件3:核心课程承诺书.doc(提取码:rwy5)

  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提取码:5c56)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提取码:r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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