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丽水云和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满足夫妻两地分居或照顾父母相关条件的(具体条件详询各选调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可放弃选调职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徽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语文老师1人;数学老师1人;英语老师1人;物理老师2人;化学老师1人;生物老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2207621@qq.com,联系电话:18919492683 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徽县第一中学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地点:徽县第一中学。
 
  (三)考察
 
  由徽县教育局和徽县第一中学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徽县第一中学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徽县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徽县第一中学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陇南徽县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徽县教育局、人社局,徽县教育局、人社局报送拟录取人员材料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70人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学校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共征集引进岗位170个,其中陇南开放大学1个、武都区31个、宕昌县20个、成县26个、康县15个、文县18个、西和县28个、礼县20个、两当县10个、徽县1个。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8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志远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93年4月30日以上出生);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国企职工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到岗位指定电子邮箱。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本公告下载填写《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和《陇南市教育系统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认真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5)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6)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学校每天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市、县(区)教育局、用人学校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2.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市、县(区)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拷贝留存备查。
 
  5.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市、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市、县(区)教育局人员或用人学校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区)教育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4年7月31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在“陇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并留意动态。
 
  (二)本公告由陇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北京急救中心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应届生招聘33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相关要求,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急救定向)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33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在校期间应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无三科及以上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16时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3号。
 
  (三)报名要求
 
  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或打印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
 
  (二)考核分为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笔试、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实践能力测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20%、3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待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安老师: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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