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2YY),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要求的职称,均须为非基层定向职称。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9: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云阳县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甲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不进行笔试考试和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甲类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对于乙类岗位,凡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甲类岗位)或综合面试方式(乙类岗位)进行。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乙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
 
  (2)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查”“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服务满3年(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在云阳县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zwgk_62088/jczfxxgk/zdxxgs/)公布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55128078;县教委,023-55138681;县卫生健康委,023-5533950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600分钟精讲 点击听课
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2024年6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600分钟精讲 点击听课
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江苏泰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中医院将于近期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编制性质、开考比例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泰州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网上报名,开考前在有关高校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和具体开考时间请关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1.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zyy.com)-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按网页提示下载填写《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进行上传,泰州市中医院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23-86611226;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网站,视为未网上报名,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0:00);地址:长春中医药大学四象城3401教室。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截图)、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学术报告的形式,学术报告内容包括: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学术发展构想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10:30,面试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就业协议书作废,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23-86393166(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23-86393619(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11226 泰州市中医院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30。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600分钟精讲 点击听课
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