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二批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驾驶员

1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舟山户籍

1993年5月6日后出生

男性,持C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舟山户籍的以2024年5月6日的户口地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驾驶员岗位要求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吸毒、无曾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同等条件下,复原退伍军人优先。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5月6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政府楼109室);
 
3、联系电话:0580-2041664,联系人:刘女士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复原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三)考试
 
驾驶员岗位采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行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经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进入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面试人数不足6人时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录用总成绩为面试分数(百分制)×50%+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分数(百分制)×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根据定海区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引进、储备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10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到英山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人、管理岗位3人。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英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亲属可在英山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英山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英山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4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下称报名登记表)、《英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考试承诺书》(附件3,下称承诺书),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写规范完善的报名登记表(手写后扫描)、承诺书(手写后扫描)、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成“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ingshanzhaopin@163.com,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至2024年6月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英山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补充或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选报。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4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4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人员须按每场次考试50元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凭证免予缴费。
 
  五、测试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面谈考核、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1.测试内容及方式。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或试工等多种方式进行。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除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未加试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6.发布测试公告。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开考前至少5天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加试了笔试的岗位在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测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3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且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未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获取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1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招聘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抽调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我校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来我校参加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方案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4r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谢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6594(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工作业务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名(含教学辅助岗位会计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学科教师须持有相应中职或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和教育会计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20∶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联系。
 
  5月27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进行线上缴费(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
 
  5.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可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附资格复审合格人选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音乐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无学生讲课内容为竹溪县普通高中现行教材高二年级上学期(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为竹溪县中职学校现行教材)。无学生讲课时限为10分钟(其中音乐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时间延长至12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相应时间段候考准备前,由相应学段和学科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报考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报考计算机基础、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岗位的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含实操讲解)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只准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遇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依据招聘单位所设岗位和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按合同书及最低服务期协议相关条款执行;要求调离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符合竹溪县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十、其他事项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19-2731147 ?(县教育局)
 
  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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