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吸引一批甘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定数量及岗位设置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区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9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3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教育系统面向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到:男性196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医疗基层急需紧缺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 16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基层紧缺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2、3、4、5)。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岗位和部分护士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8.区直、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和医疗卫生系统非医疗类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生、药剂、护士、检验类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2020年度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2、3、4、5)。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说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此资格。

  3.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在银海区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可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岗位的,须为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岗位的,须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武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报名前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人民武装学院是指经省(区、市)政府批准成立,接受部队和地方大学双重领导,参照军队院校学员管理办法对在校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军人,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4)报考定向招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岗位的,须在银海区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

  报考前,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银海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银海区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6)报考定向招聘北海市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岗位的,须为面向2011年或2012年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身份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银海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他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属于培训期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要确保报考时距离规范化培训期满(结业)的时间小于6个月。否则,如因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该岗位将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7.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位)”和“专业”必须统一。

  8.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倾斜:

  (1)笔试加分:

  ①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②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银海区卫健局进行认定,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笔试加分。

  (2)放宽年龄:

  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的岗位和“简化招聘”助理执业医师的岗位,对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或基层防疫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防疫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部署,参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转运、社区网格排查、封控点值守、集中隔离点值守等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放宽年龄的一线医务人员和基层防疫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认定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防疫服务单位)的县级以上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办公室或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出具。证明模板见附件8。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认定材料。

  二、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区人社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聘岗位时,网上报名前须按程序预审并提供材料。

  符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笔试加分的,网上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并同步提供,方可享受笔试加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改善(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交费

  除简化招聘程序免笔试(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4)和医疗卫生系统“绿色通道”岗位(附件4、5)无须交费外,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7:00。简化招聘程序计划岗位(附件4)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4的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并交费,岗位和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笔试后两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世纪大道银海区政务中心505)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计划招聘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

  2.定向(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银海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银海区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岗位;

  3.乡村学校的岗位。

  4. 医疗卫生系统医生、药剂、护士、检验岗位。

  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交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交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7月29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7月29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改报成功的无需重新交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228436)。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三种考试方式进行:

  1. 笔试+面试。报考附件1、2、3招聘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2. 简化招聘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福成镇中心卫生院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和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4。

  3. 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银滩镇中心卫生院、华侨医院、西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兴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

  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以下程序进行:①面试前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络报名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公布前,调剂改报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自愿申请调剂到符合招聘条件且达不到1:1开考的“绿色通道”计划其他岗位。申请调剂岗位考核人选按自愿申请时间先后确定考核人选。按改报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改报审核通过满额即止。②不愿意调剂、不符合调剂、调剂不成功或无法调剂的报考人员按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岗位参加面试,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③面试结果确定后,不入围考核人选的报名人员纳入“绿色通道”招聘计划候录库,一年内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申请,可在符合本次“绿色通道”招聘条件的岗位空余指标内进行递补和调剂,优先递补同岗位、同考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5。

  (二)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参加笔试对象:

  (1)附件1、附件2、附件3公开招聘岗位所有报考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24的简化招聘程序岗位(附件4)的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和已放宽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简化招聘程序和“绿色通道”等直接面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资格审查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执业资格(属“先上岗,后考证”范围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表及承诺书)、职称;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总成绩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或不符合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资格审查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

  除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成绩都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核考察与体检

  1. 最终成绩的确定

  (1)附件1、2、3公开招聘的岗位: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按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2)简化招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进行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2.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列为考核考察对象。最终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三者均相同和没有笔试成绩作为参考的,通过增加面试确定人选。

  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绿色通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的和经过自愿调剂且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资格初审和复审程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审查通过后,可提早启动考核考察程序,具体已实际通知为准。

  3.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考察前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02人公告

  考核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抽查行医工作记录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核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从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

  考核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考察结果“不合格”的,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核,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5.考核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考核考察暂未确定等次结果或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考核考察人选,应先参加统一体检,考核考察结果合格并体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核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列入候录库人选需要递补和调剂的,需要启动相应程序。

  (二)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放宽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的人员,聘用合同统一约定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人员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 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3.人员待遇。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4.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对有下列情形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可参考附件6。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7)。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专业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228436)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0779-3215032)

  北海市银海区卫生健康局(0779-3228331)

  附件1 2020年银海区区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6个岗位28个指标).xlsx(提取码:q6h2)

  附件2 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3个岗位3个指标).xlsx(提取码:s9r6)

  附件3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2个岗位54个指标).xlsx(提取码:hu55)

  附件4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个岗位2个指标).xlsx(提取码:0d6j)

  附件5 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执业医师计划表(12个岗位15个指标).xlsx(提取码:477z)

  附件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附件8: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防疫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提取码:la9x)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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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的规定,2020年我市计划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020年广西玉林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北流市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判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或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0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 《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加分材料(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色证件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地址:北流市城南南路0028号)。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六、照顾加分

  (一)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三)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加5分。

  (四)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五)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七、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人难的问题,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如下:

  1.驻地在城区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不予开考。

  2.驻地在乡镇的医疗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开考,达不到1:1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1比例开考。

  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发布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式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递交自愿放弃声明书,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应聘者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广西健康码(纸质版)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下旬前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2.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九、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按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者确定为人选。

  (3)职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为人选。

  (4)职称、学历均相同时,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从业经历,服务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5)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以取得职称或执业资格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十、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mnto)

  2.北流市2020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xls(提取码:2zwc)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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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钦州浦北县选拔储备一批村级后备人才1300人公告

  为畅通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渠道,建强基层干部队伍,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储备一批村级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储备人数

  全县274个村(社区)公开选拔储备约1300名村级后备人才,每个村(社区)公开选拔储备后备人才的名额为3—5名。

  二、选拔储备条件

  村级后备人才应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纪、讲规矩、作风正,模范遵守村规民约。

  2.“双带”能力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见识广、思路宽、肯实干,掌握有一定的技术技能或专长,具有较强的致富带富能力。

  3.群众口碑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乐于奉献付出,热心村级事务,关心群众,会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正派,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基本素质好。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村“两委”正职后备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后备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团支书后备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从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保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政治上有问题的;

  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5.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8.因刑事犯罪被判过刑的;

  9.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的;

  10.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2020年广西钦州浦北县选拔储备一批村级后备人才1300人公告

  12.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13.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

  14.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选拔储备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26日

  2.报名方式:这次公开选拔储备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设置现场报名点、明确网上报名专用邮箱。现场报名者须填写《浦北县选拔储备村(社区)“两委”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复印件,且准备原件待核对;网络报名人员,须将报名登记表和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各镇(街道)指定的专用邮箱,并准备原件待核对。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逾期报名者,不纳入这次公开选拔村级人才储备之列。

  (二)资格审查由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村级后备人才储备条件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考察各镇(街道)党委(工委)组成考察工作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作进一步考察,对照村级后备人才储备条件和工作要求,对初步人选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征求本级纪检监察、组织、综治、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团委、妇联等部门基础上,如实撰写考察报告并提交镇(街道)党委(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围绕村级发展及班子建设需要,逐村分析研判,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报县级进行联审。

  (四)公示各镇(街道)党委(工委)根据县级联审情况,逐村研究确定入选村级后备人才储备库名单,入选人员名单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告知是否入选。

  (五)录入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将最终确定村级后备人才储备库的具体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

  四、待遇保障

  (一)进入后备人才库人员,直接由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安排专人跟踪培养。县、镇(街道)两级优先安排进入村级后备人才储备库的人员参加现代种养技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职学历教育等各类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时,根据各村(社区)干部空缺情况,及时按程序选聘为村(社区)“两委”干部。

  (二)后备人才库人员选聘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的,工作补贴按照村(社区)“两委”干部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等三部分构成。

  1.基本报酬:村级党组织书记(含支书、主任一肩挑)年基本报酬约3000元/月;其他村“两委”干部按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60%确定,约2000元/月。城市社区干部的岗位补贴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2.绩效报酬:具体以有关文件通知为准(2019年,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为2400元、称职等次为1400元;村支书、主任,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为2200元、称职等次为1200元;其他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为2000元、称职等次为1000元)。

  3.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对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盈利且效果显著的,在通过社员代表大会的前提下,按照经营性纯收入10%—15%的比例提取村集体经济盈利奖励村(社区)“两委”干部有关人员。4.专项养老补贴:领取定额补贴的正常离任或现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干部享受村干部专项养老补贴,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三)晋升渠道。表现优秀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可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从中选拔担任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五、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

  泉水镇报名邮箱:qszzb@126.com;咨询电话:0777-8658981

  石埇镇报名邮箱:sczzb003@126.com;咨询电话:0777-2550913

  安石镇报名邮箱:aszzzb@163.com;咨询电话:0777-8629233

  张黄镇报名邮箱:zhzjb8360@163.com;咨询电话:0777-8622382

  大成镇报名邮箱:dczz8678061@126.com;咨询电话:0777-8678061

  白石水镇报名邮箱:bsszzbgsh@126.com;咨询电话:0777-8689622

  北通镇报名邮箱:btzzb7933@126.com;咨询电话:0777-8582007

  三合镇报名邮箱:sh8838001@126.com;咨询电话:0777-8838105

  龙门镇报名邮箱:lm8538174@163.com;咨询电话:0777-8538174

  小江街道报名邮箱:xjzzzb@126.com;咨询电话:0777-8211206

  江城街道报名邮箱:jczzb1@126.com;咨询电话:0777-8311653

  福旺镇报名邮箱:fwzz123@163.com;咨询电话:0777-8828922

  寨圩镇报名邮箱:zxzzb08@163.com;咨询电话:0777-8769027

  乐民镇报名邮箱:lmzzb8738360@163.com;咨询电话:0777-8738269

  六硍镇报名邮箱:lyzzb8758002@163.com;咨询电话:0777-8758903

  平睦镇报名邮箱:pmzzb110@163.com;咨询电话:0777-8788900

  官垌镇报名邮箱:gdzzb8484@163.com;咨询电话:0777-8588604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777—8211134县民政局:0777—8213217

  本公告由浦北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7—8211134

  浦北县选拔储备村(社区)“两委”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il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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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河池市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9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 等文件规定,河池市组织开展2020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河池市2020年招聘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31个岗位199人,其中,事业单位招聘187人(其中市本级117人,县〈区〉70人);国有企业招聘12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人数详见《河池市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

  (一)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博士、硕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 “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需2021年7月底前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给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证)

  (二)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时间计算到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高级职称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河池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2020年广西河池市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99人公告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日程安排

  (一)招聘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活动。线上招聘报名时间截止11月30日,报名材料扫描件请报送(hczzbrck@163.com),联系电话:0778-2306929(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78-2558785(市人社局事业科),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招聘对象为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对象为取得硕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或 “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岗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二)现场招聘日程安排

  1. 10月25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暨2021届高校毕业生双选会”。

  2. 11月6日,在暨南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3.11月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4.11月10日,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5.11月11日,在西安科技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6.11月11日,在桂林医学院举行现场招聘会。

  7. 11月13日,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8.11月15日,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

  最终行程请关注河池人才网。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早联系相关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现场宣讲和报名

  在招聘点高校召开现场宣讲会,介绍河池发展情况、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招聘条件要求等。同时,在高校开设专场招聘会。

  考生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网上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意向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组统一组织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体检,考生体检费、往返交通费(不含飞机票费用)、体检当天住宿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企业人员的招录,按相关企业规定进行,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五、享受待遇

  引进到河池市市直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河池市人才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有关条件的,享受河池市引进人才安家费和生活补贴等待遇;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各县(区)相关引进人才待遇,没有出台相关引进人才待遇政策的县(区)参照市级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活动由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办0778-2306929

  附件:

  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提取码:0mus)

  2020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udxj)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提取码:dv35)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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