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肿瘤医院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江苏省肿瘤医院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已于2024年2月2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现根据《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统一笔试等程序,现将有关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考生通过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周五)14:00-17:00提交相应材料到医院组织人事处(9号楼601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如无特殊情况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原件、复印件分开):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书面认证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发证书,不需提供);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发表论文;
9.个人简历(简历中材料与以上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10.其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书面认证证明);
2.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论文;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简历(简历中材料与以上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9.其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务必真实、清晰。在审核期限内未递交材料进行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考生面试审核资格。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百子亭42号江苏省肿瘤医院9号楼601室
联系电话:025-83206072。
江苏省肿瘤医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人员33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资格审核):2024年5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会议室(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9号)。
4.报名审核通过后,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微信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递交医院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报名时不用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表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5.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考2403岗位的应届生,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学校取得学历者,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7.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的有关信息。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畅通。
4.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依次在医院网站(http://www.xzdfyy.com)发布通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不参加笔试,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具体事宜将通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发布通知。
3.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具体事宜将通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发布通知。
2.面试费100元,面试当天缴费。(微信支付)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将通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发布通知。体检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61668815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有关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www.xzdfyy.com),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医院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1668812。
2024年浙江丽水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 动工作的意见(试行)》补充办法(松组〔2023〕84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选调职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条件的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2.从乡镇(街道)选调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选调的新录用后工作需满 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 2年;
3.年龄:选调到部门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选调到乡镇(街道)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4.符合选调职位的学历(党委系统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身份等要求;
5.符合工作岗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6.符合我县选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年龄、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选调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剂,如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5月1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选调计划数2个以上的按1:2的比例;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考察分占1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考察分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考察人员有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公告发布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入围考察后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列为择优调入人选。
(五)确定选调人员
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择优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选调人选名单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按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行政(参公)人员原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职级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职级;事业单位人员原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岗位未设置的,暂按管理岗位九级聘任。
报名咨询电话:8817211、8803657
举报监督电话:8063833
信息公布网站:松阳政府网
附件: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浙江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118人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118名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6: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8:00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备注为紧缺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岗位编码0105、0110、0306、0307、0403、0408、0409、0503、0505、0506、0603、0604岗位,除面试外须另增加实践技能测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前3天,具有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有实践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5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9日前向市卫健委提出增补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户籍要求为“浙江”的岗位,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要求均为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②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③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及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健委及其直属卫生健康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六、各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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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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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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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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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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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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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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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
8807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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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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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桥院区(古岸路299号)1916室
|
88306621
|
市中医院
|
六虹桥院区(蛟尾路9号)综合楼E615室
|
56671500 56671517
|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锦绣路75号 5号楼1017室
|
88913937 88913745
|
市第七人民医院
|
潘桥院区(学士前路158号)门诊楼415室
|
89870111
|
附件:《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资 格 条 件 |
备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考试科目) |
学历 |
学位 |
英语 |
户籍 |
1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呼吸内科医师 |
0101 |
1 |
内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专业型 |
2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0102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
3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0103 |
1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内科学、重症医学可报 |
4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0104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耳鼻咽喉科学可报 |
5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护理 |
0105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
6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106 |
1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7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0107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8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心电图医师 |
0108 |
3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9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放射影像科医师 |
0109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10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护士 |
0110 |
30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11 |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麻醉手术科医师 |
0201 |
1 |
麻醉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可报 |
12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301 |
2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内科学、重症医学、外科学可报 |
13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康复科治疗师 |
0302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14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303 |
2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不限 |
临床医学可报 |
15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病理科技术员 |
0304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
16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影像科医师 |
0305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六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 |
17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护士1 |
0306 |
10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18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护士2 |
0307 |
10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19 |
温州市中医院 |
外科医师 |
0401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20 |
温州市中医院 |
皮肤科医师 |
0402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21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理 |
0403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中医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可报 |
22 |
温州市中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404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可报 |
23 |
温州市中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405 |
1 |
麻醉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紧缺岗位按1:1开考 |
24 |
温州市中医院 |
妇产超声科医师 |
0406 |
2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浙江 |
临床医学可报,限女性,紧缺岗位按1:1开考 |
25 |
温州市中医院 |
放射科医师 |
0407 |
1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临床医学可报 |
26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士1 |
0408 |
6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27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士2 |
0409 |
6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28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神经外科医师 |
0501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脑病方向 |
29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耳鼻喉科医师 |
0502 |
1 |
外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耳鼻咽喉科学可报 |
30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理 |
0503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六级 |
不限 |
中医护理学可报 |
31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康复科技师 |
0504 |
2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2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1 |
0505 |
7 |
护理 |
专科 |
|
三级 |
温州 |
|
33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2 |
0506 |
7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4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康复医师 |
0601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四级 |
不限 |
|
35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康复技师 |
0602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6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护士 |
0603 |
5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
37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精神科男病房护士 |
0604 |
3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四级 |
温州 |
岗位为重症精神科男病房,限男性 |
合计 |
|
1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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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英语要求: 1.六级指英语六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 2.四级指英语四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 3.三级指英语三级(或四级350分及以上),如证书为A、B证的均可报名。 |
|
二、学历要求: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专科指大学专科及以上。如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须与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相匹配。 |
|
三、年龄要求: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