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24人公告

 

为充实省公安厅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共设9个岗位,计划招聘辅警124名。具体岗位及招聘计划、条件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等相关条件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4月23日至4月29日(9:00-16:00)
 
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4月23日至4月30日(9:00-16:00)
 
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且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核减招聘计划,并同网公告。
 
3.资格复审
 
时间:5月5日至5月6日(9:00-16:00)
 
地点: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留置看护管理总队)(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67号)。
 
主要审查考生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并通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⑴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⑵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时间:5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警察学院(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三)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
 
1.心理素质测评项目为测试职业心理能力,测评为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测评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2。
 
参加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测评不合格或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政治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如:资格复审、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286639(浙江省公安厅机关纪委);0571-87286686(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科技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571-87286439,联系人:张老师;刑事侦查总队咨询电话:0571-87286707,联系人:吴老师;监管总队(留置看护管理总队)咨询电话:0571-87287415,联系人:邓老师。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5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天台县卫健局109会议室(济公大道99号)。
 
3、报名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非应届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报名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详见附件1。
 
(4)2024年天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校医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通过后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7:3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临床医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一律不予递补。
 
2、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北部,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管)医院,百年名校山东大学直属医院。医院秉承齐鲁医学“博施济众 广智求真”血脉基因,遵循“明德至善 护佑民生”院训精神,开拓创新,追求卓越,2011年获评全国首家“新三甲”医院(2011版),2019年入选首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核心成员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2021年挂牌成立山东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目前,医院事业不断拓展,形成了中心院区、南部院区(济南善德养老院)、北院区“一院三区”战略发展格局,区域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彰显。

 
医院现有医务员工3500余人,兼职院士、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及青年人才50余人,各类国家级、省级学(协)会任职人员1000余人,其中主委(含名誉主委、候任主委等)、副主委近400人。医院现开放床位2393张(“十四五”末预计达到4500张),设立临床医技科室72个,护理单元77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建设项目)15个,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24个,基本实现主流学科全覆盖;拥有依托山东大学的省级重点学科6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5个。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岗位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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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高中起点,公办高校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发布本公告起,截止至2024年5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填写链接,同时提供材料。若因报名步骤不全或信息不完整影响考试资格,责任由个人承担。
 
1.填写链接:依托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YaCntzB.aspx#)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提供材料:请将以下个人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打包发送至邮箱sdeyzhaopin@163.com(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5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个人材料需与报名链接填写内容一致,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要求含近期证件照片,PDF格式;
 
(2)身份证:请将身份证的正面、背面扫描或拍照到一页,要求内容清晰、完整,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各个教育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
 
(4)相关工作证明,相关资格证件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核
 
凡简历中涉及的奖项、荣誉等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待遇保障
 
人事代理,执行国家及医院薪酬标准,兑现工资及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58752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47号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六、考试须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将根据岗位招聘要求,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024年上半年江苏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人通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t2y.com/list-18-1.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资格。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4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本科须为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毕业。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rszp.nt2y.com:9081(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6: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单位退费。
 
9.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算。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3:1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及时间请关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确认);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网签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成绩单(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
 
(8)在职经历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研究生岗位中报名人数不足1:3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医生岗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护理岗提供护士执业资格合格成绩单)后办结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护士及医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9291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554305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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