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教育人才330人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4月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教育人才工作的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将在赴区内外举办引进人才专场招聘会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教育人才网上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招聘的时间

  
本次网上招聘工作从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二、网上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公告附件4),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八)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九)中职类、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网上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330个(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桂园校区)、北海市第十二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涠洲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新校区)。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舞蹈、钢琴、书法、科学、艺术、综合实践、法语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音乐、康复教师。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网上招聘的流程

  
1.发布公告。2019年4月起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考生可自行下载填写《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详情见附件1),与相关资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书、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及个人简历。同时,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网上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

  
2.审核。北海市教育局负责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

  
3.面试。网络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QQ(3410145475)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4.笔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5.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经过报批同意后,可按照事业编相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

  
(二)此次招聘人员除以上第(一)类人员外,全部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三)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以上人员聘任为市直学校正职校长还可享受年薪制待遇)。

  
2.“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以上人员聘任为市直学校正职校长还可享受年薪制待遇)。

  
4.副高级教师,“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除以上第5点以外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中职类、特教类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经招聘现场面试、笔试后达到录用条件的,双方商谈同意后可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7.“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四)由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网上招聘注意事项

  
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考生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八、网上招聘考试纪律

  
1.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资格。

  
九、其他

  
网上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北海市教育局2019年4月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教育人才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宁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779-3200920;1837****098;182****6345。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

  
见附件

  
附件:

  
2019年四月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网上报名二维码.docx

  
2019年四月北海市教育局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xls

  
2019年四月北海市教育局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四月北海市教育局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doc

  
“九八五工程”“二一一工程师范院校名单及部分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x

  


北海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2019年广西河池环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办公室相关的各项工作。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日至198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县的人员。

  
二、报名与考录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西路218号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778-887024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考录程序: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政发〔2016〕25号)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报名者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如正式聘用,由自治县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本次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住建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四、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按环政发〔2016〕2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7日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0日讯: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北海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人事制度凡进必考原则,在北海市(含三区)单位中提供事业编制用于定向安置招考驻市各部队随军家属。

  二、组织实施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安置招考工作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由驻市各部队政治部门将所属随军家属相关情况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共同商定招考条件。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经报名后统一参加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笔试,考生总成绩含考生笔试成绩和考生配偶考核成绩两项。

  三、招考数量、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数量

  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25名共设25个岗位(详见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

  2020年10月10日(含10日)前经师旅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现为北海市户籍、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市部队随军家属。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附件《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为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20年10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军龄、随军时间、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考聘用程序

  (一)报名、发准考证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13日8:00—18:00。

  2.报名地点

  驻市各部队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驻市营级及以下部队随军家属报名需经其旅团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审核)。

  3.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随军家属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岗位设置需资格证的均要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经初审合格,填写《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报名表》,并附上述材料复印件,缴纳考试费100元(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另一张贴报名表)。各部队要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配偶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前将报名表、报名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照片、考试费、《北海市2019年度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报名情况汇总表》等汇总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军休创业科,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所填内容与证件所载信息必须一致。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不退,责任自负。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报名材料后,转交报名材料给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其本人,可以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5:30-18:00。

  报考专业要求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可在北海人才网上查询)。

  4.《准考证》发放

  驻市各部队务必按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驻市各部队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开考要求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才予开考。有专业要求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的专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

  2.考试科目与分值

  参加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内容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考试时限为90分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总分200分。

  3.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4.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5.考试成绩的通知。笔试成绩出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各相关部队对各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加分情况进行复核。核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通知形式把报考人员分数及排名情况印发驻市各部队,由各部队告知本人。

  (三)验证

  考生总分排名确定并公布后,按报考岗位个人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验证人选。分数相同的,加分多的优先。加分相同的,按以下项目排序:配偶职务加分,配偶立功加分,配偶军龄加分。按以上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序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的优先。

  验证考生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携带办理报名手续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验证。验证时,核对报考者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果报考者填写、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严格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相关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时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结果明确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将结果及相关材料的依据书面告知考生。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验证、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聘用人员开具《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10月4日以后(含)外出返回或到达北海的考生必须参加各部队组织的核酸检测。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制止,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会监督电话:0779-3186768(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信地址: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北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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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北海市随军家属定向安置招考人员计划表.docx

2019年广西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财务人员。

  
一、工作岗位:办公室财务人员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近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会计专业,男女不限;

  
2.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国家财经、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

  
5.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财务、统计工作相关的数据库软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从事单位会计工作优先。

  
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委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市民宗委办公室邮箱aa2227@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民宗委×××(岗位)办公室财务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2227。联系地址: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大院内)。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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