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学士学位;(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并获得第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3)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统计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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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录入考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3. 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16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持续提质强能”,吸引优秀人才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印发〈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3〕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此次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设置16个岗位,计划引进16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技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其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或与招聘岗位专业背景一致均可报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图书馆905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zrsc@163.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版表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将就读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所学专业、预取得学历和学位、预计毕业时间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思想政治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院校公章)、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面试考察合格,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并经审核无影响录用问题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2)往届毕业生。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3)留学人员。将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4)市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将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具有人事管辖权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及录用分配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形成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仪表举止以及潜能等。面试考核分为说课(教辅岗位为工作方案设计)和答辩两个环节(艺术类专业考生同时加试专业技能),共20分钟。说课(工作方案设计)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60%、答辩(包括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技能加试)占面试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在说课前40分钟抽取相关内容或章节封闭备课(撰写工作方案)。面试考核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同一岗位考生面试评分成绩相同,则采取评委票决方式确定拟考察人选)。
 
  2.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及以上,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
 
  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成3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从教潜能、岗位匹配、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引进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经考察组合议,若存在不具备担任高校教师或与所设岗位不匹配等情况者,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如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档案审查
 
  考察合格者,由陇南市教育局调阅审查档案,审查档案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体检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之后,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凡引进我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同时从到我校工作之日起必须从事辅导员岗位或行政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可根据学院需要承担每周不多于4节课的教学工作,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待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2万元。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师专组织人事部官方网站。陇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陇南师专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指导,陇南师专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939-3200335
 
  监督电话:0939-3718388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徽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语文老师1人;数学老师1人;英语老师1人;物理老师2人;化学老师1人;生物老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2207621@qq.com,联系电话:18919492683 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徽县第一中学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地点:徽县第一中学。
 
  (三)考察
 
  由徽县教育局和徽县第一中学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徽县第一中学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徽县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徽县第一中学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陇南徽县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徽县教育局、人社局,徽县教育局、人社局报送拟录取人员材料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甘肃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队伍,根据《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陇南市实验小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体育教师1人,舞蹈教师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共计3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期间考试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7.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扫此二维码进入陇南市实验小学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3.报名材料:
 
  往届生:《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校盖章的所有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应届生:《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陇南市实验小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学校盖章的所有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4.报名要求
 
  (1)具备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报名);
 
  (2)须按期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材料;
 
  (3)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由陇南市实验小学电话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8:00-11: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
 
  2.面试地点:陇南市实验小学本部校区;
 
  3.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才艺展示和面谈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备课课题,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30分钟,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80%+才艺展示10%+面谈成绩10%)。面试须在一天内完成。
 
  4.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5.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由陇南市实验小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实验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送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过程性公告,请考生关注“陇南市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     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36221
 
  陇南市实验小学   0939-8213829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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