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临桂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5日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经临桂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临桂区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此次招聘设7个乡镇职位,计划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临桂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0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临桂区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桂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临桂区金山路138号)。

  联系电话:0773-5583128,0773-558612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临桂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基层服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临桂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职位确认选择,经选本人选择确定后职位不得更改。考生按选择职位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选择职位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

  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

  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

  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5583128,0773-5586128。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rsj.guilin.gov.cn/

  点击下载>>>

  1.《临桂区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临桂区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6日讯: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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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2021年来宾合山市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6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47个岗位59名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加2021年度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要求非教师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总分≥11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5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四)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九)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进入政审考核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者考生辞职批复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下午18:00时止,报名者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按照报考人员参加2021年度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后,可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或缺考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察对象考核和体检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聘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招聘工作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以直接送达方式报名的考生当天须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合山市区域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合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合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合人才发〔2020〕2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或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0772-8917066,hszzbrcg@163.com;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912154,hsrs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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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计划表

  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2021年合山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北海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普通辅助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海丝申遗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办公室(合浦县廉州镇定海南路56号文昌新城1栋3号楼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7206569。

  4.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后,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将于12月8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申遗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12月1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辅助类岗位月收入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6226。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除个人证件原件外),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和世界文化遗产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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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合浦县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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