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 0773-2884201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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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评分细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4月13日

2021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护士招聘1人启事

  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名,岗位条件要求如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身高158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全日制本科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及资格证、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方式

  我院招聘唯一有效报名途径:应聘者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0773—2814787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3号楼6楼组织人事科(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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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中医医院护士招聘报名二维码

2021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审计局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思县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

  计算机相关、数据或应用数学方面专业人员1名;

  审计与会计、财务相关专业人员1名;

  文秘人员1名;

  具体要求,文秘岗位专科以上学历,需要具备一定写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其他岗位需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名材料命名方式发生至shenji8512289@163.com。面试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我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现场报名:携带上述材料到上思县更生路35号财政大厦二楼审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70-8512289。

  四、劳动报酬和待遇

  确定录用后,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上思县审计局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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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思县审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上思县审计局

  2021年5月20日

  原标题:上思县审计局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si.gov.cn/yw/tzgg/202105/t20210526_202410.html

2021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乡镇卫生院招聘11人公告

  为满足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乡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乡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已聘用为我县的在编工作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0月15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8日17:00前先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苍梧县卫生健康局邮箱:cwwjjrjg@163.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材料等(扫描件);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5.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的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扫描件)。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考考生资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考。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申请时所有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1年11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报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岗位招聘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个人承担。

  (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请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佩戴口罩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3.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考生进入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到现场面试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

  5.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四、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2663503  0774-2682371

  监督电话:0774-26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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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乡镇基层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

  2.苍梧县2021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梧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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