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2日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浦北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5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四)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1.从我县聘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5名:对象为经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或认可聘用(备案)的且目前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代课教师,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2.从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中招聘70名,其中:小学岗位17名,幼儿园岗位53名。对象为目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至2021年6月21日有过连续教龄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教师75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岗位23名,幼儿园教师岗位47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5名。对象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的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4.本次招聘小学、幼儿园岗位以分片区招聘方式进行。以片区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且达到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再根据片区内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并确定聘用岗位。中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按具体岗位报名,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女性50周岁以上(1971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上(1966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进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考生报名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41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中学岗位、特殊学校岗位按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分区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片区)。
2.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多次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由浦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于县聘代课人员、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代课教师报考的,由各学校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公布)。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报考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照顾加分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加分材料审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公示。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2021年7月9日22:00。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浦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命题参照教育部《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并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内容及试题结构。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
笔试科目: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1:3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浦返浦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附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教师和县各中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报考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照顾加分标准》(附件2)。
3.报考人员照顾加分情况浦北县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
5.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6.照顾加分由浦北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20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和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可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
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材料),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经市人社部门核准不予开考的岗位,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3.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取少数点后两位(少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计算面试成绩少数点两位以后的分值,如还不能确定最高综合分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
2.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核时,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递补一次。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验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的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阶段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确定拟聘人员。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按有效的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计生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核实并另行办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21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聘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2021年浦北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所有岗位全部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浦北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18016;浦北县教育局:8212919。
(四)考生可通过关注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天岗位通过审查报名人数,报名期间当天中午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附件:1.2021年浦北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照顾加分标准
3.考生使用手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1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浦北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随着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县城学校就读人数剧增。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整体部署,合理配备县城学校教师,主动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决定以公开选调形式补充部分县直学校教师。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见《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一)、(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非县城中小学在岗在编公办教师。合同期未满的考录教师、小学全科教师,2019年和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师德高尚,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立案调查未得出结论的和5年以来因违犯师德师风被调查处理过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2.教学能力优良,教学成绩突出,报选人要求有 1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历史、地理、生物科目教师和担任副主任及以上领导职务、财会工作的人员除外。
3.参选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二中、第四中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有中学的公办中学教师;参选实验小学、金浦小学、第一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的教师要求是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的公办小学教师。
4.参加选调的教师年龄要求:高级教师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中级教师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初级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5.报名人员的报选学科必须和上的学科相对应或出具担任该学科教学两年及以上的证明。
6.在县城高中跟班学习教学三年及以上教师参加选调,原则上面试成绩合格政审过关即为入选。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8月上旬分别在浦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pb.gov.cn)政务公开平台和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通过教育系统办公网发全县各镇(街道)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在学校公众位置张贴选调公告。公告期2021年8月5日至9日。
(二)报名。参选人员到选调学校办公室领取《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班主任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到选调学校登记审核报名,选调学校在参选人员报名时应制定并向参选人员提供本校的《面试须知》,明确面试方式、方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每名参加选调的教师只能报选一所学校。
(三)资格审查、面试。各选调学校按照《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校的选调教师面试工作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试教人选;组成评委小组对试教人选进行面试(试教和答辩),得出每位人选的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选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上学期教学成绩全县排名靠前者。
县第八小学的选调工作由金浦小学负责组织(参选八小的教师到八小报名)。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由江城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组织。
试教内容选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评委组成要尽量扩大选择范围进行差额抽签,全程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确保公平公正。
(四)选调结果公示。选调结束后第二天,选调学校应把结果纸质版(盖公章)和电子版报教育局,教育局对拟选调教师在全县中小学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和财政局办理正式调动有关手续。
(五)选调过程由县纪委、教育局人事股全程监督,确保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下午5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选调学校的校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浦北中学8211703 、金浦中学8383699、
浦北二中8211227、第四中学8211258、实验小学8369622、第一小学8365635 、江城中心小学(六小、七小)8315529或13317876072龙老师、金浦小学8216122、八小8382899。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各选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调面试工作方案,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小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中学选调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每位应聘者试教时间为12分钟,答辩3分钟。
(二)地点:由选调学校自定。
六、有关规定
(一)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或伪造参选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十年内不准参加选调,其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被选调后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要求并返回原学校任教的,十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任教学校;
(三)工资问题: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工资套改,根据学校的空岗情况竞争上岗,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具体由相关学校制定竞争上岗方案组织实施。
浦北县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共106名(一)
| ||||||||||||||||||
序号
| 学校
| 思品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心理)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备注
| |
1
| 第四中学
| 0
| 3
| 3
| 2
| 2
| 2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14
| ||
2
| 实验小学
| 0
| 6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
| ||
3
| 金浦小学
| 0
| 6
| 9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6
| ||
4
| 第一小学
| 0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5
| 江城街道中心小学(六小)
| 0
| 2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6
| 江城街道青春小学(七小)
| 0
| 3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
7
| 县八小
| 0
| 19
| 17
| 6
| 0
| 0
| 0
| 0
| 0
| 5
| 1
| 0
| 1
| 1
| 50
| ||
合计
| 0
| 41
| 38
| 13
| 2
| 2
| 0
| 1
| 1
| 5
| 1
| 0
| 1
| 1
| 106
|
附件1 202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二)共36名
| |||||||||||||||||||||
序号
| 学校
| 道法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健康
| 心理健康
| 信息
| 会计
| 音乐
| 美术
| 学前
| 合计
| 备注
| |
1
| 浦北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
| 选调
| 选调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8
| |||||||||||||||
初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选调
| 选调2
| 7
| ||||||||||||||||
2
| 金浦中学
| 高中部
| 选调1
| 选调1
| 选调1
| 3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3
| 18年跟班1
| 6
| |||||||||||||||||
3
| 浦北二中
| 高中部
| 选调2
| 选调2
| 4
|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2
| 18年跟班1
| 18年跟班1
| 5
| |||||||||||||||||
合计
| 36
|
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公告
根据《2021年钦南区引才聚贤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钦南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招聘9个岗位共50名专业化人才,充实我区专业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0日-2003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9个,名额50名(详见岗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210195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22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2张、《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报名表》一份。如具有中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请提供职称原件及复印一份、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南珠东大街90号)。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家组成命题和阅卷组负责。本次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的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为1:2以上1:3以下的,按程序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对改报岗位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人员,依据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时的收据凭证退还考试费。
5.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成绩,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2月中旬,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笔试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现场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钦南区招聘专业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下旬前,由钦南区委组织部、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
(1)实行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公布。
2.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做出考核结论。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5年),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双方继续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及福利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组成,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绩效奖金按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半发放,享有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程序要求审查考生资格,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0日
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6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6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附件1: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