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钦州保税港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钦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22日讯:根据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性别不限。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学)。
3.在同类单位工作过的优先招录。
4.没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为财务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5)其他不适合从事财务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钦州保税港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楼三楼;
3.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填写《财务人员招聘报名表》、《承诺书》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5.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统一组织技能考核,并考试合格;
7.体检、考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3个月。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因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和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两年内不得纳为招聘对象;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离职证明的,不予录用;
3.工资待遇面询。
4.咨询电话:0777-5881101
2022年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招聘28人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市两级法院机关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全区法院检察院聘用制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员2名;
(二)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0名;
(三)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0名;
(四)浦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5名;
(五)灵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10分;
3.年龄为18-35周岁(1986年7月-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钦州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附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将《报考信息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证书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法院部邮箱,邮箱号为:zzb2852503@126.com。中院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及时重新填报、补充相关信息。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钦州市第九中学。
2.速录技能测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下午14:30,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楼。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
3.资格审查。按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与招聘计划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面试报到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由各招聘法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0777-3687085;
2.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部0777-3618760;
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0777-3685577;
4.浦北县人民法院部0777-8218585;
5.灵山县人民法院部0777-6420270。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员_司法公告
2022年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员、司法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员和聘用司法,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
一、招聘职位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员4名;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3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员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二)聘用司法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员、聘用司法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邮箱,邮箱号为:zzb2852503@126.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资料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邮件回复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面试报到后,报名人选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到场候考及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包括现场测试和面试两个项目,分值各为100分,现场测试成绩占考试分数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现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1.现场测试。报考员职位的,现场测试报考人员照打中文的打字速度,打字速度60字/分,准确率60%以上为60分。报考司法职位的,现场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人民法院司法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现场测试人选不高于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的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考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2:00现场测试
下午15:00面试
考试地点具体安排为:
上午:报考员职位8:30前到达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楼大厅;报考司法职位的8:30前到达北部湾大学东向运动场。
下午14:40前到达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楼大厅。
考试当日上午、下午,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核验、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员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司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月薪参照后勤控制数人员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中员、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给予加3分,计入考试总成绩。多项可以加分的,只能加一项。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职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3687085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2022年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钦州北部湾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17人公告
北部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优秀,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学历及学位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后出生);
4.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5.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在高校从事过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有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命名姓名+毕业院校+应聘专职辅导员)发送至xgczp123@163.com邮箱:
1.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材料
2.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以上证明材料中需包含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对应招聘条件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等扫描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供本科和硕士学历、书扫描件,报名时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书的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见,因材料不全或清晰度过低影响审核而产生的问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待接到考试通知后,准备好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在面试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二)资格审查、考核
由人事处与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人事处与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何老师,0777-2808029;咨询邮箱:xgczp123@163.com。
北部湾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