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公告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公告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是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为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工业强区战略,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共20个,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等详见《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二)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广西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网上提交和现场提交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两天,《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的电子邮箱(qnqzzb@163.com);现场报名分为宣讲点现场报名和集中招聘现场报名,将在高校开展宣讲活动并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可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须于考核阶段提供,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宣讲。由招聘工作组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进行宣讲及接受现场报名。

  (四)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其中,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本科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

  (五)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六)考核、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聘用。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招聘日程安排

  

时间

  

招聘高校

  

招聘工作安排

  

联系人

  

及电话

  

10月12日

  

9:00

  

华中科技大学

  宣讲点:大学生活动中心B513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黎樱19907779115

  

10月12日

  

14:00

  

华中农业大学

  宣讲点:一教203室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3日

  

9: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宣讲点:漫心武汉光谷软件园酒店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5日

  

9:00

  

四川大学

  宣讲点:就业指导中心305室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5日

  

14:00

  

电子科技大学

  宣讲点:清水河校区品学楼b109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6日

  

9:00

  

西南财经大学

  

宣讲点:成都木兰大酒店(成都鹏瑞利店)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8日

  

9:00

  

湖南大学

  宣讲点:招就处329报告厅(海信报告厅)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18日

  

14:00

  

中南大学

  

宣讲点:维也纳国际酒店(长沙岳麓山滨江大学城店)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10月20日

  

9:00

  

广西大学

  宣讲点:状元坡大酒店(秀灵店)

  

宣讲、接受报名、审核资格条件、笔试、面试、签约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的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活补贴。对符合我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与我区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以及由我区相关单位委托培养并承诺回钦南区服务5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下同)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技师8万元。上述补贴均分5年发放。

  (二)租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固定住房且需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购买住房后即停止发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最长发放5年,具有全日制教育的本科毕业生最长发放3年。

  (三)购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钦南区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每年3万元的购房补贴,为期3年。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应聘出示个人健康绿码,须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宣讲室和面试室。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8606、0777-2101958。

  附件1: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1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2021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公告

2021年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4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检察业务辅助工作。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能力测试录取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二、岗位要求及名额

  (一)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以上岗位,中员或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者优先聘用)。

  (二)检察技术人员1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大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三)协警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的,中员或者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司机1名,驾龄3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适合男性,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应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过,或因酒驾和醉驾被处罚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的;

  6.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

  (二)网上报名。登陆钦州市人才网,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简历应粘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报名邮箱为qnjczgk@163.com。

  (三)咨询联系电话:0777-2896890,联系部门: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

  (四)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本人于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部(办公楼3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一)职位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

  九、聘用

  根据能力测试、体检、政审结果及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及薪酬保障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人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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