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09日讯:因工作需要,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人员共3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性别:不限。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0月13日。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以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发至邮箱:lbwxgrjk@163.com或者直接交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402室。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991。
点击下载>>>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广西)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25日讯:工作需要,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责任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六)专业不限,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购买规定的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办邮箱:lbxcb4278829@163.com,原件面试时备查。
现场报名:下载并填写《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该表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来宾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东前200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面试
我办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未尽事宜,可向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咨询,咨询电话:0772—4278829,联系人:卢*。
本公告由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来宾市忻城县乡镇卫生院卫生招聘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2日讯: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5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的岗位(1985年4月22日~2002年4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18~40周岁的岗位(1980年4月22日~2002年4月22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条件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忻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基层公招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20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原则上,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需填写《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现场报名时出现人群聚集拥挤,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报名,预约电话:0772—5528810。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
报名时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3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30人,增设筛选程序。(1)同一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0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30人进入面试环节。(2)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各占50%,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印制,由各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由招聘单位发给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本人自行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3日后,考生可到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各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商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后公布。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开考试(笔试)岗位的考生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于报考同一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6.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8.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9.本次招聘笔试(含照顾加分)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相同岗位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并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核。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五、审批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通过后,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用编人员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新招聘人员聘用合同及服务年限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0772-5528810
点击下载>>>
1、2020年忻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忻城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来宾合山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宾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27日讯: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经来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合山市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2002年3月2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合山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合山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020年3月25日至4月10日,考生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hsrsg@126.com电子邮箱,报考咨询电话0772-8911955、18778236919。报考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历届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
本次招聘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时进行(2020年3月25日起至4月10日)。需要现场报名的必须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以免造成人群聚集拥挤。在网上或者现场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在2020年4月11日前完成,审查结果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考生。应聘人员于2020年4月11日起可致电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合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须核减的岗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本次招聘方式为直接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面试资格。考生审查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送达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委派的考官7人组成,并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成绩。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八)聘用。通过面试考试或直接考核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即可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后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历届毕业生可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到岗任教。
(九)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空缺岗位补充招聘
经过此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招聘计划中仍有空缺岗位的,继续组织补充招聘。具体招聘要求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根据考生的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合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谁审查,谁负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等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纪律,违纪必究。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从毕业证签发之日起顺延两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8911955、李老师:18778236919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2-8912154
监督电话:0772-8911955
附件:附件1:2020年合山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2020325.xls
附件:附件2:2020年合山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0325.doc
附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00325.xls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