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30日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于2023年1月12-13日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初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初级中学10所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28日至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8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考录招聘)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17:00前(双休日时间可以报名,但资料审核时间为工作日)。报考人员将《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fcjsgkzp789343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阶梯教室。

  (3)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①《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5:0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课文内容由招聘单位提供。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教师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3.报考人员进入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从体温异常通道进入,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面试结束当天,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三方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 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考察。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贺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体温超37.3℃的考生从体温异常通道进入。

  2.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或贺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莫姣兰,电话13788248356。

  咨询电话:

  0774-7893437(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7893638(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附件>>>

  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计划表

  2.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学(中职)教师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4.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5.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6.诚信承诺书(样本)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3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72人简章

  

贺州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2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招录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3年7月2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0774-5220199。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铁骑岗位须在报名时提供摩托车驾驶证。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3年8月中旬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专业考试

  文职辅警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详见职位表)。专业技能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运用或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政策理论等相关内容。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公告或通知。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考试成绩(文职辅警职位根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按相应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勤务辅警职位: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如下:

  考生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5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文职辅警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15%、35%、5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3年8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简章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的,要求合同期限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方可续聘。

  (五)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下旬。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2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机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5239261、0774-5220199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1-4

  1.贺州市公安局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 

  

贺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