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7人简章

  

  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市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贺州第一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幼儿园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每场招聘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除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应参加网络报名,以便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参加资格复审及笔、面试时,统一组织进校(按高校疫情防控要求,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必须由招聘组织单位检查考生防疫情况,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校)。

  (1)网络报名。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所报考的市直学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1:0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5:3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报考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考生及报考贺州市幼儿园考生所需教材由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和贺州市幼儿园准备;报考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及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各高中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7)。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1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2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防疫要求

  1.根据属地疾控部门要求,本次招聘会仅限来自疫情等级为低风险地区的毕业生参会。严禁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省份的人员参加(以行程卡显示为准)。

  2.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需持离开旅居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达桂林后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共两次核酸检测);进校前3-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后回到广西区内的人员,需持面试前48小时内在广西区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达桂林后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共两次核酸检测);面试前14天内无广西区外旅居史的人员(桂林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桂林市人员参会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请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

  3.招聘会期间,参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桂林市外旅居史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校。广西师范大学校之外的高校参加招聘会人员全部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东门集中后由招聘会主办单位审核后组织进校(集中审核进校时间为12月20日上午8:00-9:00,21日上午8:00-8:30)。

  4.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招聘会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离校,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入校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验,毕业生需现场出示广西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参会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配合检测体温,刷身份证进行入场。

  以上核验及检测均符合要求后放行入校。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请保持关注。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03101(贺州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1—5126728(贺州市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贺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表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 核心课程证明.doc

  附件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附件7:市直高中使用教材版本汇总.doc

  附件8:参加招聘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昭平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22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留置看护队员12名、基层派出所4名、交管大队2名,县局机关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27日至2004年6月27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基层派出所勤务辅警职位、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排爆、散打、射击、游泳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6月27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20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兴安路13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7楼707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相片。(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其中中专或高中学历人员体能测评需三项合格的视为合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机试

  (一)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机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机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安局划定,原则上最低分不得低于5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面试。

  (三)机试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9: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机试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七楼。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上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程序。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候考,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侯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的人选,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2年7月27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自身在县级医院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到市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 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7月下旬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在人民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岗位层级工资每月约2100元(有五险一金,且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最低可达到约2250元,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八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67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4-6691922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1).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昭平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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